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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RAJAYA: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周四(1 月 19 日)试图回避其中一名现任法官,但未能成功 审查他在 4200 万令吉(940 万美元)SRC 国际案中定罪的申请.
SRC 是 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 投资基金的前子公司。
沙巴和砂拉越首席法官阿卜杜勒拉赫曼塞卜利表示,纳吉的首席律师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认为上诉法院法官阿布巴卡贾伊斯法官应该回避听取复核申请的论点并没有说服法庭。
“我们认为,根据第 122 条,首席大法官(Tengku Maimun Tuan Mat)拥有酌情决定权,可以委任上诉庭法官(Justice Abu Bakar)出任联邦法院的合议庭。 (2) 联邦宪法,”法官阿卜杜勒拉赫曼说。
“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拒绝阿布峇卡法官不应参与复核申请聆讯的论点。
“在这种情况下,初步反对意见被驳回。 我们将继续听取申请。”
陪审团的其他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 Vernon Ong Lam Kiat、Rhodzariah Bujang 和 Nordin Hassan。
较早前,沙菲宜曾提出反对,指阿布峇卡大法官不应出庭审理此事。
纳吉的律师还希望阿布巴卡法官回避,并表示只有联邦法院的法官才能坐在法官席上。
沙菲宜说,根据1974年司法法庭法令第74条文,陪审团的成员只能由联邦法院法官组成。
首席检察官 V Sithambaram 反驳说,联邦宪法第 122 条第 2 款允许这种增选上诉法院法官的安排。
纳吉在他的复核申请中,寻求推翻由东姑迈蒙大法官领导的联邦法院五人法官于 去年8月23日,裁定他挪用了 4200 万令吉的 SRC 国际基金。
他被判入狱 12 年,并被罚款 2.1 亿令吉(4938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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