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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9 日,上午 5:00
马来西亚官方公报 9 月 1 日发布了第 PU(A)279 和 PU(A)280 号条例,关于根据美国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 (FATCA) 报告金融机构和纳闽企业的报告义务。 规定包括以下措施: 1) 解释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程序; 2) 明确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截止日期,提交 2014 年至 2022 年报告年度的 FATCA 报告以及报告 2015 年和 2016 年财政年度向非参与金融机构支付的款项; 3) 明确后续年度根据 FATCA 提交报告的年度报告截止日期为 6 月 30 日; 4) 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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