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税收优惠-The Star Online

马来西亚有各种各样的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免税或津贴方式给予的激励措施。

有专门的标准和规则来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处理。

例如,在通过补贴方式给予奖励的情况下,任何未使用的补贴可以无限期结转以用于未来的法定收入,但某些奖励措施除外,例如适用于为期七年的已批准服务项目的再投资补贴和投资补贴。

过去,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用的,可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进入马来西亚。

随着国家的发展和专注于某些特定的高价值行业,根据马来西亚的投资意愿,针对这些特定行业制定了新的激励措施。

由于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层级上对优惠税收裁定和激励机制及相关滥用行为进行了更多的审查和讨论,马来西亚已采取了一些初步步骤,并修订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以:

>删除环围功能

>从激励措施中排除知识产权收入,并且

>规定实质性的活动要求。

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因素

根据对影响外国投资地点决定的主要因素进行的研究,最重要的因素是市场规模和实际收入水平,所在经济体的技能水平,基础设施的可用性以及有助于生产专业化的其他资源,贸易政策,以及东道国的政治和宏观经济稳定。

政府财政的控制也被认为是关键要素,这有助于提供税收法律的稳定性,从而在税收待遇方面具有更大的确定性,并在整个经济中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和更低的风险。

此外,外国直接投资(FDI)的位置可能受到政府为吸引跨国公司而采取的各种激励措施的影响,例如降低公司税率,财政激励措施(如对跨国公司的赠款和优惠贷款)以及其他激励措施,例如市场优惠和垄断权。

但是,调查分析表明,东道国税收和国际投资激励措施通常在确定外国直接投资的国际格局方面仅发挥有限的作用。

投资者通常将税收法的适用,税收管理中的透明度,简单性,稳定性和确定性放在特别税收优惠措施之前。 当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给予税收鼓励时,许多在马来西亚的外国投资者感到沮丧,但随后在税务方面面临着与要求的奖励有关的挑战。

对于政府而言,税收优惠的相关成本可分为以下四个主要类别:

1.放弃收入

税收优惠的税收收入损失主要来自原本应从已开展的活动中收回的收入,以及来自投资者和不当地要求奖励措施(纳税人滥用)或将收入从相关应税实体转移到符合条件的实体的活动的收入损失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

2.资源分配费用:

当税收优惠政策扭曲了部门或活动之间的投资选择时,而不是纠正市场失灵。

3.执法和合规成本

这些成本随着税收制度和财政激励制度的复杂性而增加(就资格和报告要求而言)。

经合组织的举措

越来越多的人担心税法未能跟上公司的全球整合和数字经济的兴起,二十国集团(G20)要求经合组织考虑并提出具体的行动计划,以解决对跨国公司使用的潜在国际避税机制的担忧公司减轻其税收负担。

这导致了经合组织的《基本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其中确定了15项具体的行动计划,其中概述了可以实施的建议和措施,以防止将利润不当转移到低税或无税管辖区。

BEPS项目涵盖的关键举措包括解决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混合工具,优惠的税收裁定和激励机制,潜在的条约滥用,人为避免永久性设立地位以及无数转让定价方面的考虑。

在税收激励方面,BEPS行动计划的重点是使用优惠裁决和赠款,尤其是税收优惠是否与物质要求相关。

实际上,马来西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常与马来西亚的实质性物质要求有关

尽管根据激励措施会有一些变化,但总的来说,公司必须满足以下物质要求:

>在马来西亚有足够数量的全职员工来开展资格活动; 和

>在马来西亚产生足够的年度运营支出以开展合格活动,或在马来西亚进行固定资产的足够投资以开展合格活动。

如果在2017年10月16日之后批准了一项新的资格活动,则有关公司必须满足自2018年12月31日起与该新活动有关的要求。

在2017年10月16日之后批准奖励的公司需要满足自2018年12月31日起的实质性活动要求。

政府目前正在对现有的税收激励结构进行全面研究,以提供一个竞争性,透明性和更具吸引力的税收激励框架。

Harvindar Singh是SCS Global Consulting(M)Sdn Bhd的税务合伙人。此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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