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不平等国籍法令家庭陷入困境-Star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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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eena Somasundaram长大后认为女性能撑起半边天。她能够行使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并获得了法律学位。她还相信,无论如何,她的国家将“永远支持我”。

但是在过去的一年中,这位不满34岁的律师和两个孩子的母亲的家庭生活因不平等的法律而遭到破坏,该法律歧视妇女在将其公民身份传给子女时。 Naveena和她的丈夫与他们19个月大的儿子Thevvin失散,后者是无国籍的,因为她的将公民身份转交给他的申请仍在等待中。

与在国外生育子女的外国配偶结婚的马来西亚男子只需要通知马来西亚政府,在短短几天或几周内,他们的子女将通过法律实施第14条获得公民身份联邦宪法。

与外国配偶结婚的马来西亚妇女 根据宪法第15条,其子女必须在海外并申请子女的公民身份。然后,他们不得不等待-告诉他们复查过程将花费两年时间,但是一些母亲已经等待了八年。

Naveena在与丈夫结婚后于2013年移居法国。这对夫妇有两个孩子,三岁的里夫万和瑟夫文。

她的丈夫Sathees Kumar Kirupalan是斯里兰卡难民,已在法国定居,他们的儿子没有选择继承父亲的国籍的权利。

Naveena说,这是荒谬的,因为马来西亚妇女没有平等的赋予公民身份的权利。

自Naveena提交Thevvin的申请以及给内政大臣Tan Sri Muhyiddin Yassin的信以来,已经过去一年了,由于他们的特殊情况,恳请加快她的案件。而且她对这个应用程序一无所知。

Naveena感到惊讶,因为她与大儿子进行了同样的手续,并且四个月后批准了他的申请。

“但是在特夫温,我们什么也没听到。去年,我至少去过内政部十多次,但每次都要告诉我等一下。

一名KDN官员质疑我对这个国家的忠诚度,并问我为什么他们应该给我儿子公民身份,以及他们如何确定我的孩子被养成“马来西亚方式”。我不认为我的忠诚度会因为我选择出国旅行并经历多年的生活而受到质疑。

“我知道该部有许多申请要处理,每个申请都很重要。我知道流程会花费时间,但这是一个非常情况。我至少需要表明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摆脱不确定性,”纳维埃纳解释说。纳维娜去年9月回到马来西亚,当时她父亲患了重病。 Thevvin带着马来西亚驻巴黎大使馆签发的紧急护照与她一起旅行,该护照可单程旅行。

“看到父亲快要死了,我不得不冒这个险。纳韦纳(Naveena)的父亲去年12月去世。

为了与Thevvin在一起,Naveena每隔几个月与她的大儿子Rivvan飞回一次。 — SAMUEL ONG /明星

但是Thevvin不能飞回法国,因为他无国籍,也没有护照。要获得护照,他需要获得母亲的马来西亚国籍。

没有人能够向家人说明Thevvin申请公民身份的结果,这使他们陷入了可怕的困境。

生活在边缘

Naveena不得不将婴儿留在她72岁的母亲(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和她的姐妹(有自己的家庭)的照顾下,返回法国照顾刚上学的大儿子Rivvan 。

她每两个月便飞回马来西亚看望她的孩子。

“我不知道我们可以走多久。每当他和我的兄弟回到法国时,Thevvin都会非常沮丧。我不会打电话给他或与他进行视频聊天,因为当他看到我或听到我的声音时,他会哭。我的积蓄用光了,因为每次我回来时,我也会和里夫万一起飞回家–每隔几个月要买两张机票。我不得不向姐姐要钱。这怎么可能?

“那么特夫温的父亲与他分居了一年呢?他两次来马来西亚进行短期访问,但他在法国担任电工…我们并不富裕。我不知道我们还能继续多久我告诉我丈夫停止在里夫万工作

我回到这里与Thevvin在一起,但他说他负担不起辞职费用。我们不在离婚的边缘,但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我们正在争论。”纳维娜说,她想到自己处境的绝望时正在忍住眼泪。

同时,Thevvin是无国籍的;他不能与父母和哥哥在一起,因为他不是公民。而且如果他生病了,他将无法获得公共医疗服务。而且,如果这个过程拖延了,他将无法获得教育。

Naveena的儿子Rivvan和Thevvin持临时护照来到马来西亚,护照上清楚地表明他们是马来西亚公民。但是,他们必须执行法律,要求他们为在国外出生的孩子获得公民身份。

法律必须改变
纳威娜(Naveena)是许多马来西亚母亲之一,受到这一歧视妇女的法律的看似任意执行的影响。

马来西亚争取 平等公民身份 呼吁修改宪法,赋予马来西亚妇女在赋予子女国籍方面的平等权利。

“这是我们殖民时期的遗产。这是一部父权制法律,当时女性别无选择,只能跟随丈夫到处走。在当今的马来西亚,妇女有选择权。妇女工作,有时他们在国外工作,由于各种原因,她们在国外生育孩子。他们应享有与马来西亚男子相同的特权,将自己的国籍交给子女。”竞选顾问艾维·乔西亚(Ivy Josiah)上周在八打灵再也(Petaling Jaya)发起竞选活动时说。

妇女,家庭与社区发展部副部长杨汉英举行发布会的她同意并向所有受影响的母亲致辞,她的政府将推动这一宪法变化。

杨将其形容为“坏法”,她的部委已经与内政部和外交部举行会议,不仅推动宪法改革,而且还要求改变申请程序,以使妇女更容易申请过渡时期的公民身份。

自此以来,行动党的资深领导人和总理依斯干达·普特里(Iskandar Puteri)表示,该党的42名议员表示支持修改法律。

在马来西亚平等公民运动的发起下,一些受影响的母亲与杨Ye合影。

虽然杨震宇和民主行动党议员的支持给受影响的母亲们带来了一些安慰,但许多人质疑内政部长的立场,后者在竞选活动中的缺席令人震惊。尽管受邀参加该活动,但他和他的代表都没有出席,这比任何其他事情都令人沮丧。

“内政部长在哪里? YB Hannah支持这一点真是太好了,但内政部长在哪里?他在这里拿着Ace卡,”发射时一位母亲问。

Muhyiddin在7月表示,将简化公民申请程序,并考虑到所涉儿童的福利。

但是,他坚持认为,将根据宪法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

菲尔道斯说,如果马来西亚认真考虑将性别平等作为优先事项,我们必须修改歧视妇女的法律。

马来西亚宪政与人权中心首席人权战略家Firdaus Husni说,这还远远不够。

“如果马来西亚要成为一个赋予妇女权力的国家,使其能够在董事会中担任职务,并在公共和政治领域中发挥领导作用,那么宪法就必须改变。

“马来西亚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塞多)的签署国,这是非常高兴的,但是马来西亚对公约第九条提出了保留,该条涉及男女在他们孩子的国籍。如果我们认真地将性别平等作为优先事项,那么我们就必须取消这一保留。”她说。

Firdaus补充说,加快申请流程的标准操作程序不会对受影响母亲所面临的问题带来持久的影响。

“通过行政程序,执法永远是一个问题。

“此外,您如何确保全世界所有使馆都拥有可以为这些母亲提供确定性的统一流程和程序。除非修改宪法并修改法律以赋予母亲与父亲相同的特权,否则他们仍然无法保证。” Firdaus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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