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起诉马来西亚移民局,以267万令吉超过“非人”拘留 – 马来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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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Puis的诉讼在吉隆坡高等法院针对马来西亚总干事和马来西亚政府的入境事务处提起诉讼。 - 图片来自Yusof Mat Isa
5月28日,Puis的诉讼在吉隆坡高等法院针对马来西亚总干事和马来西亚政府的入境事务处提起诉讼。 – 图片来自Yusof Mat Isa

吉隆坡6月12日电 – 一名新加坡男子向马来西亚移民局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他在一个过度拥挤的牢房中被拘留37天的267万令吉。

将于今年7月68岁的Puis Gilbert Louis表示,他的煎熬开始于他于2018年10月9日晚上10点10分袭击他位于柔佛州巴鲁的房子时被移民官员逮捕。

在他的律师Arun Kasi提出的索赔声明中,据说路易斯有一个有效的签证,然后到2018年11月7日在马来西亚,并且房子里的另外四个人是来自菲律宾的女性朋友,持有适当的签证和朋友邀请的三个人。

声称不知道这三个人属于哪个国家或他们的移民身份,路易斯建议他被捕可能是因涉嫌非法窝藏三名涉嫌非法移民的人,但他们注意到他没有被告知这是原因而且没有被指控为了它。

据说路易斯设法利用他的手机通过Facebook通知他的家人和朋友,当他被从家里带到Setia Tropika移民办公室时,据称移民官员拿走了他的所有物品,包括他的手机,钱包,现金,房门钥匙,车钥匙和鞋子。

在Setia Tropika移民中心,路易斯声称他被关押在一个狭窄的牢房里,其他100名被拘留者只能在第二天早上转移到Pekan Nanas移民营前在“裸露的肮脏地板”上睡觉。

路易斯被称为幽闭恐怖症并患有哮喘,据称被带上手铐运送到另一个拘留中心的八个座位的卡车车厢内,另外还有大约30名被拘留者。

据称,由于条件狭窄,路易斯在前往北干纳移民营期间遇到了呼吸困难,不得不被推到卡车车厢的敞开窗户以获取空气;由于下大雨,他最终变湿了。

'令人震惊'的细胞

据称,路易斯在接下来的36天内被拘留,直到2018年11月14日,一个人满为患的牢房,原本只供50人居住,但在Pekan Nanas移民营期间住了大约130人。

“这种情况是如此可怕和可怕,以至于通常不会指望任何人会被置于这种状态之下。

“厕所在电池内,很脏,很开放。没有干净的水可供饮用。食物是在一种不卫生的条件下提供的,“他的声明由他发表 马来邮件 说过。

路易斯声称,一般温暖的牢房没有风扇和通风有限,大多数被拘留者“出汗和闻起来很糟糕”,并指出被拘留者也在狭窄的条件下睡觉。

他列出了未提供给他和被拘留者的物品,包括垫子,枕头,毯子,鞋子,包括肥皂和毛巾在内的洗漱用品,换衣服;说他必须赤脚走路,睡在脏兮兮的地板上。

他说,他在头14天穿了同样的衣服,14天后被移民官员带到他家,只有一次换衣服,移民官员在那里观看闭路电视录音。

“许多被拘留者长时间不洗澡……他们中的许多人身体严重受伤,包括疱疹在内的疾病正在蔓延,”他说。

路易斯说,在他设法从一家涉嫌私人经营的商店以“过高的价格”购买肥皂之后的前10天,他才成功淋浴。

“一小瓶饮用水需要10令吉。购买受到金额和时间的限制,“路易斯”的索赔声明称,这笔款项是从移民官员持有的钱包和访客提供的钱中扣除的。

路易斯说,其他被拘留者认为他是一个相对富裕的人,他不得不为他们购买物品,以免被“打扰或伤害”,声称他和其他人必须为自称领导者买东西。那些被拘留者。

他声称为三名被拘留约两年的印度尼西亚人支付了每程350令吉的渡轮票,因为这三人没有钱买票或者无法与家人沟通安排门票。

据称,路易斯因拘留条件而患上疾病并且体重减轻,但只能在释放后寻求治疗。

路易斯声称在抵达Pekan Nanas移民营后告知移民官员他因为心脏病而接受药物治疗,并且他的生命将在没有药物治疗的情况下受到威胁,但他表示除了外面的政府医生以外,他大多没有适当的药物治疗。营地提供药物几天。

Arun说在拘留期间没有允许律师访问他的客户,家人和朋友允许访问受限,而作为朋友来到的Arun本人只能与路易斯谈话只有20分钟。

由于誓言专员被拒绝与路易斯举行会议以确认他出于法庭目的宣誓书,因此声称寻求诉诸司法的行为受到阻碍,声称声明说,难民营中的许多被拘留者没有与外界沟通好几个月了。

“拘留条件违反了拘留人类的所有基本标准,并且不考虑任何最低人性标准,并对人类施加残酷行为,”索赔说。

'降级治疗'

在索赔说明中,路易斯声称在他的拘留期间收到的待遇相当于国际公约所界定的“酷刑”和“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CIDTP),并且违反了第5条和第7条(1)联邦宪法

第7条第(1)款规定,任何人在采取行动时不得因法律不予处罚而受到惩罚,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受到比现行法律规定的更严厉的惩罚。

索赔说明指出,路易斯于2018年11月1日通过他的律师写给移民局局长,但未收到任何答复,并于11月9日提交了 人身保护令 在高等法院申请。

但就在路易斯的预定听证会前一天 人身保护令 对他的拘留提出申请或质疑,他于11月14日被释放,并获得了为期7天的特别通行证,并在此期间离开了马来西亚,而他的法律挑战在他被释放后被撤职。

路易斯声称他的被捕是非法的,因为据称没有合理的理由可以逮捕他,没有对任何罪行进行调查或没有对他施加任何指控,因为他没有被提交给地方法官。

路易斯声称,他的逮捕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条,该条规定,除非依法行事,否则不得剥夺任何人的人身自由,并应将被捕人员告知逮捕原因并获准谘询律师。

第5条第(4)款还规定,被捕的非马来西亚人不得在未被带到地方法官和地方法官的情况下被拘留超过14天,而马来西亚人必须在地方法官面前生产。没有不合理的拖延,并在24小时内,路易斯说违反宪法第8(1)条保障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不歧视和平等。

对于导致非马来西亚人不同时间框架的修正案是违宪和非法的,路易斯的律师辩称,这使他继续被拘留超过24小时而未被告上法庭也是非法和违宪的。

该诉讼于5月28日在吉隆坡高等法院针对马来西亚总干事和马来西亚政府移民局提起。

在诉讼中,路易斯要求赔偿840,000令吉,因为他在被捕期间遭受的痛苦和整个被拘留期间遭受的痛苦以及所谓的释放后持续的压力。

路易斯还要求赔偿1,183万令吉,其中包括被拘留的70万令吉,没有因涉嫌危及生命危险的心脏病药物,违反宪法的370,000令吉,没有在地方法官面前提出,损失36万令吉他被拘留的条件,包括未提供基本洗浴用品和必需品在内的四项物品,每项10万令吉,以及违反与逮捕和非法逮捕有关的宪法保障措施。

他还要求宣布他遭受酷刑和待遇被视为CIDTP,并宣布由于第5条和第7条而在联邦宪法中禁止这种待遇,以及宣布修订后的宪法条款产生不同对非公民的待遇是非法的,违宪的,无效的。

阿伦说,诉讼的法庭文件已送达​​司法部长的分庭。

马来邮件 已联络入境事务处作出评论,但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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