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宗教自由在显微镜下 – 福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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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2019年3月, 国际法学家委员会 (ICJ),与…合作 国际宗教或信仰自由议员小组 (IPPFoRB),发表了一篇 报告 审查在马来西亚保护和享有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权利。当人们想到限制宗教自由或宗教迫害时,马来西亚可能不是一个想到的国家。然而,正如报告明确指出的那样,在该国需要解决的宗教或信仰自由权方面存在若干挑战。

在2015年9月3日拍摄的这张照片中,游客们参观了马来西亚历史名城马六甲的16世纪圣保罗教堂。 (图片来源:MANAN VATSYAYANA / AFP / Getty Images)

盖蒂

马来西亚是穆斯林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拥有61.3%的逊尼派穆斯林(2010年马来西亚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无法获得最新数据)。剩下的人口包括19.8%的佛教徒; 9.2%基督徒; 6.3%的印度教徒; 1.3%的中国传统宗教信徒和0.4%的其他宗教信徒。马来西亚也是种族多元化的。宗教和种族一直在政治和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际上,正如报告所证实的那样“政党经常利用种族和宗教来推进其议程。”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保护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利,包括通过宣传,实践和宣传宗教信仰的宗教表现形式。尽管如此,联邦法律仍然支持伊斯兰教信仰。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3条赋予伊斯兰教在国内特殊和有效的特权地位。这有可能影响其他宗教团体享有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权利。

一段时间以来,宗教不容忍一直是马来西亚迫切关注的问题。在2017年9月访问该国之后,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文化权利领域提出了这个问题。然而,马来西亚的情况远远超出了“宗教不容忍”。事实上,该报告清楚地表明,许多宗教少数民族面临歧视和迫害。其中,它将什叶派和艾哈迈迪派社区确定为目标群体。 该报告确定了与马来西亚宗教或信仰自由权有关的六项主要挑战,这些挑战与伊斯兰教的特殊地位及其他宗教团体的后果不利地位密切相关:

1)歧视宗教少数群体; 2)与伊斯兰法律管辖的个人事务有关的儿童权利的限制; 3)歧视希望改变或接受新宗教的人; 4)对穆斯林的改变宗教信仰进行刑事定罪和起诉; 5)禁止非穆斯林使用“真主”一词; 6)与言论自由和煽动罪之间的关系。“

从成员的经验中可以看出这些挑战 什叶派和艾哈迈迪耶社区。 多年来,许多什叶派粉丝因仅参加封闭的宗教聚会而被捕。 1996年由法特瓦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的法特瓦宣称逊尼派伊斯兰教为“马来西亚允许的伊斯兰教形式,并禁止改变宗教信仰,宣传或宣称什叶派信仰,包括分发任何电子或印刷资源。“对什叶派社区的公开批评已纳入官方公共叙述。这导致了社区的负面经历。 2017年,联合国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卡里马·本努内, 指示 什叶派社区无法自由崇拜,并且“在进行文化和宗教仪式方面遇到障碍”。

同样地,Ahmadiyah社区面临歧视和迫害,他们自己也遭受了几个否认他们的权利,甚至宣称他们是异教徒(“kafir”)。正如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法特瓦进一步宣称国家有责任确保他们皈依逊尼派伊斯兰教。”

尽管允许皈依逊尼派伊斯兰教,但相反的是犯罪行为。广泛定义的叛教行为在高罚款甚至监禁的州法律中被定为刑事犯罪。例如,在霹雳州,叛教被定义为“(a)通过他的言论或行为故意声称不再信奉伊斯兰教或宣称自己是非穆斯林的穆斯林。”该罪行载有处以最高两年的监禁或相当于730美元的罚款。

彭亨州将“声称自己是非穆斯林”的行为定为犯罪,“企图离开伊斯兰教”, 或者“宣布为任何目的离开伊斯兰教。”惩罚包括“最高三年监禁,罚款1,218美元,或两者兼有,以及鞭打不超过六招。”报告指出“国家法律确实允许放弃伊斯兰教的行为,尽管在实践中实施这些法规有效地阻止了穆斯林离开宗教。“

此外,尽管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保障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利,但该文件第11(4)条具有限制改变宗教信仰的作用。第5条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这种行为限制了违反“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的行为。事实上,在一个关于改变宗教信仰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中, 内政部长和另一人v Jamaluddin bin Othman一名男子被指控有损马来西亚的安全,因为他“涉嫌向马来人传播有关基督教的信息,并将六名马来人转为基督教”。

该报告提出了几项旨在应对挑战的重要建议。除其他外,建议马来西亚成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通过这样做,马来西亚必须遵守关于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利(第18条)和少数群体权利(第27条)的国际标准。如果这些措施得到充分实施,可以改善像什叶派和艾哈迈迪耶社区这样的宗教少数群体的状况。没有它,就没有希望局势会自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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