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申诉专员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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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博士宣布计划成立马来西亚监察员。

监察员是一个独立,公正和自由的机构,审查公民的投诉,通常与政府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待遇有关。通常被描述为“政府监督者”,它是调查官僚虐待的立法专员。

监察员的工作人员应该是公正的,因为他们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仲裁者。

监察员应解决政府管理不善,不公正和疏忽的投诉和不满。然而,在最近关于建立起来的消息中,一种唠叨的想法一直在脑海中浮现:“必须准备好一个异常值,以面对在社会中成为一个孤独的声音的困境。”

这与马哈蒂尔将公共投诉局变为马来西亚监察专员的呼吁有何关系?让我解释。

我记得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发表了一篇关于东南亚社会腐败社会学的开创性研究报告。世界知名的知识分子赛义德·侯赛因·阿拉塔斯(Syed Hussein Alatas)就是那个孤独的声音。

差不多60年过去了。尽管我国的腐败转型转变,但我们仍未实施监察员计划。

在60年代后期和现在之间,偶尔提到了这一点,但充其量只是口头上说。

Ungku Aziz,Lim Kit Siang,医学博士Salleh Yaapar和一些知名人士和研究所都提到设立监察专员。

不过,我真诚地希望,总理不会成为他目前寻求在我们的社会政治进程中引入这种范式转变的异常现象。

本月早些时候,在伦敦接受采访时,马哈蒂尔回答了有关腐败的问题。他提到,每个社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称马来西亚上届政府期间这一程度达到了“危险的高度”。

阿拉塔斯教授在20世纪60年代写到了这一点,当时他概述了社会腐败的三个阶段:限制,猖獗和破坏性。

我的猜测是,马哈蒂尔非常清楚马来西亚已经到了第二阶段的结束。

现在是重新审视赛义德·侯赛因·阿拉塔斯思想的时候了,马哈迪的马来西亚申诉专员正朝着正确(唯一)的方向前进。但是,我希望历史不会重演。

1989年,由当时的副总理安瓦尔·易卜拉欣领导的一个特别内阁委员会成立,其唯一目的是引入监察员制度。当时的马来亚大学副校长阿拉塔斯受委托提交一份特别报告。

他建议任命所有有权接收和调查公众对政府行政失当和疏忽的投诉的监察员。

1993年,Lim Kit Siang呼吁内阁恢复这一想法。他的陈述是在“监察员,议会”下提出的。他说,为了使所有监察员都能发挥作用,他们应该独立于政府,只向议会负责。

现在,在2018年,我们似乎更接近实现我们对监察员的希望。但是,摆脱腐败和官僚主义滥用社会的实际困难是巨大的。

这包括在监察员计划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错误处理和管理不善。

我想谈谈监察员和监察员“观察者”之间可能出现的情况。这里的含义是,即使是监察员,也应该由公众监督,因为新的马来西亚仍然在摸索前政权留下的无数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

我们应该关注八个方面。

首先,马来西亚申诉专员的工作人员应该是专业和高质量的。他们应该了解被调查的事项,分析能够掌握问题的本质,并且足够聪明,能够接受“面子”的投诉。如果不是,投诉可能很容易被驳回,通常是由于无知。

基本上,监察员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问题,以便能够向投诉人提供与特定案件相关的顾问身份的适当信息。

其次,如果有多名监察员参与投诉,那么解​​决问题的过程可能会变得高度官僚化,低效率和非人格化。一名案件官员应该从头到尾处理案件。

第三,必须让公众确信监察员程序不是烟幕。例如,这个过程并不类似于法院案件,所以危险在于可能会出现保密和不透明。

第四,应每年公布对监察员提出的申诉的调查,以便进行逐年比较。通过这种方式,公众可以监控有关其具体投诉的成功与失败。

第五,监察员程序不应被视为片面的,公众不应对监察员与被调查的政府机构之间的讨论保密。此外,在与投诉人分享报告之前,不应与正在调查的机构分享报告。

第六,监察员不应被视为“处于压力之下”或被称为守门人。监察员成为“橱窗”的潜力而不是认真调查问题的尝试是马来西亚公众非常熟悉的一种现象。

第七,监察员与公众之间应该有足够的互动,例如参与由监察员领导的改革活动,以消除对其独立性的怀疑。

第八,在我看来,最基本的要求是监察员必须由具有强烈反腐思想的高尚道德人士组成。他们不应该贪婪。因为这些人本身并非腐败或不诚实,所以他们很可能不会容忍腐败或其他形式的虐待。

一旦马来西亚申诉专员成立,我希望将开始深刻的道德觉醒过程。这在我们的社会中是迫切需要的。

这种道德觉醒必须由卓越的理想和羞耻感所驱动。

*所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并不一定反映FMT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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