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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今天宣布根据主要上市要求(主要LR)加强上市集体投资计划(CIS)和商业信托监管框架。
独联体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和封闭式基金(CEFs)。
这些改进来自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FC)和交易所对现有CIS框架的审查,旨在促进主要市场上市的独联体和商业信托的增长和更高的商业效率。
经审查,“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案”(CMSA)已经修订,其中通过上市CIS和商业信托批准新发行证券的职能(除债务证券或根据商业信托的商业方向或政策),现转交给马来西亚交易所作为批准机构。
这将进一步缩短上市时间并降低监管成本,从而提高独联体和商业信托在马来西亚资本市场的整体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
主要增强措施包括通过上市独联体发行证券提高二级融资的效率和上市时间,增强业务信托和加强单位持有者保护,并通过加强主导下的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交易框架来提高运营效率LR。
除此之外,它还引入了其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增强措施,以促进增长,这符合标准委关于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准则的允许投资自由化,加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公司治理,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并加强定期报告框架独联体和商业信托,以提高披露质量。
主LR的大部分修正将从2018年4月9日起生效
该公司表示,与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的公司治理和额外披露有关的增强将有更长的合规宽限期,
它表示这些修改符合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不断努力将自身定位为有利的上市和融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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