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纠纷超越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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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纠纷在国家和国际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区域并不总是关于领土的所有权。争端可能涉及海域,包括通过海上通道进入国际商业。

例如,一些沿海国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他人使用其部分海域的权利和自由提出了质疑。有利益相关方表示无辜的担心,中国可以在和平时期通过南海阻止国际贸易。各国竞相保护海洋资源。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担心在其专属经济区内非法捕鱼

自1999年以来,为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的,中国于每年五月至八月间在南海实施捕鱼限制。这些政策并没有受到挑战,并创造了安全动态。

争议也围绕着法律的解释。例如,该地区的许多国家不同意美国对“过度海上主张”的定义。他们质疑美国在“航行自由”(FON)计划下的单方面声明,反对华盛顿称之为过度的海事主张

美国对南海FON计划的真正目的没有丝毫的头绪,就是为了防止“区域霸主的出现”(中国)。虽然美国以海洋法为基础来确定过度的海洋主张,但是它并不承认海洋领域和大陆架之外的海洋分割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空间分为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高海。华盛顿将海洋空间分为国家水域和国际水域。这种分歧为许多沿海国家在美国船只上造成了执法问题

亚太地区的许多领土争端是殖民历史的遗产。例如,俄罗斯与日本之间的北领土/千岛之争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胜利的大国,决定放弃对日本的条件。根据雅尔塔协定(1945年2月),波茨坦宣言(1945年7月)和旧金山条约(1951年9月),这些岛屿向俄罗斯
投降。

同样,日本,中国和台湾之间有关尖阁,钓鱼,钓鱼台群岛所有权的纠纷也有其历史渊源。自从一九七二年以来,中国就被日本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控制所激怒,这是美国的礼节。日本声称,中国在1895年清政府灭战后,根据“马关条约”割让了岛屿。中国指责日本在软弱时强行吞并领土

2013年,中国在东海建立了防空识别区,包括争议岛上的空域。 2014年11月,东京与北京达成四点协议,呼吁发展“互利战略关系”,建立两国危机管理机制。但是,由于干预国内和国际因素,努力没有产生任何积极的结果。双方对彼此的动机持怀疑态度。

东京认为,北京在南中国海的特色军事化和人造岛屿的建设是一个威胁的趋势,这不利于其在东海的安全。而另一方面,北京方面则表示担心,只要“日美安保条约”保持不变,北京方面并不热衷于解决双边争端。条约第五条规定,如果包括有争议的尖阁在内的任何领土受到攻击,美国就会来日本辩护。然而,如果中国过于尖锐地通过尖阁的红线,我认为,如果美国不履行条约的话,就不会有日本人 harakiri seppuku

bahamzah8@hotmail.com

作者是区域地缘政治学者,国防政策和海事安全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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