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警告非法放债人

[ad_1]

吉隆坡: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已经警告公众使用伪造的许可证进行非法的借贷活动

国行今日发表声明说,骗徒的目的是冒充持牌放债人欺骗市民,并诱使他们为各种与贷款有关的目的,例如行政开支,印花税及法律费用而支付首笔款项

“国家银行不发放放贷许可证。放债业务受1951年“放债人法”管辖,由城市居民,住房和地方政府管理

央行表示:“这些欺诈活动是通过网站,社交媒体,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和其他形式的沟通来促进的。”

中央银行也敦促金融诈骗受害者向警方提交报告,以便调查,并提醒市民警惕任何声称被许可的人士或团体

也建议公众在进入任何企业之前参考 http://www.bnm.gov.my 根据中央银行管理的法律许可或批准的机构名单或投资交易。 –BERNAMA

[ad_2]
阅读更多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