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_1]

1。选民登记申请表将提交给SPR进行处理和注册。
[ad_2]
2。有资格缺席表决的选民名单将由SPR准备,并派往马来西亚的海外派遣团队确认。马来西亚代表团已被任命为选民助理登记官,并将协助马来西亚选民代表SPR进行登记。
3。修改后的清单(如有)将重新提交给SPR进行最后的处理。
4。最后的名单将由SPR发送给任务在特派团网站上显示。同样的名单也将在SPR的网站上。
5。 SPR将在选举日期之前将选票寄给特派团。
6。特派团将根据他们的登记地址将选票寄给选民。
7。选票的投票方式有两种,分别是:
i。在选民的户口所在地;或
二。在马来西亚的任务
8。所有已正式铸造的选票必须通过下列方式退还SPR:
i。使用SPR提供的信封直接邮寄,但由个人自费;或
二。将选票退回马来西亚代表团,通过特殊外交邮袋转发给SPR。
9。如果没有选民在马来西亚代表团投票,就需要把选票交给指定的选举官员,交给SPR。
所有选票必须于投票当日下午5时前送回SPR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