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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司法机构内,JAC 可以通过使其决定具有约束力来进一步授权,而不是目前仍为总理的自由裁量权留有空间的咨询角色。 首相应有责任接受 JAC 的建议——或提供其他理由。
目前由高级司法人员主导的 JAC 中更广泛的代表性也将允许学术观点权衡并避免同行评估的偏见。 应该重新审视过去将联邦法官的退休年龄提高到 70 岁甚至更高的提议,以允许更长的任期。 对于一个需要经验和资历的职业来说,现在退出 66.5 显然还为时过早。
其次,许多其他机构在履行公共职责时应向司法机构学习。 总检察长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腐败的起诉,特别是涉及知名人士,坚定不移地追求正义,同时消除对此类案件可能在司法判决之前撤销的担忧。
在监狱系统中,纳吉应该得到保护,而不是特权。 赦免委员会还必须以丰富的智慧和正直来衡量请愿书。
第三,议会需要表现出成熟,抵制迫使其解散和不合时宜地举行大选的努力,同时忠实地检查行政部门,特别是在持续的濒海战斗舰采购丑闻方面。 对于玷污议会的所有冲突和权宜之计,下议院也显示出建设性的两党合作的曙光。
司法机构的立场会产生持久的影响吗? 与纳吉的判决不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绝非简单明了。 问题是马来西亚是否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Lee Hwok-Aun 是区域经济研究项目的高级研究员和 ISEAS – Yusof Ishak 研究所马来西亚研究项目的联合协调员。 这篇评论 首次出现 在研究所的博客 Fulcrum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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