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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971年,在民族骚乱引起的抽搐之后, 马来西亚 推出了新经济政策(NEP),为该国的马来穆斯林占多数提供平权行动。
马来西亚是一个拥有 3237 万人口的多元化国家,由三个主要种族组成:70% 的土著马来人、22% 的华人、7% 的印度人以及 1% 的其他种族。 “Bumiputera”是指马来西亚原住民的“土地之子”,而华人和印度人则被认为是在英国统治马来西亚时为经济做出贡献的“新来者”。
根据 James Chin 教授的说法,在 1971 年通过新经济政策时,“马来人在企业财富中的份额……估计为 2.4%,中国人占 34%,其余的据说掌握在外国人手中。”
NEP旨在通过根据人的种族永久分配资源来重新分配财富并从根本上重组社会。 采用了配额制,以确保所有群体根据其在社会中的人数实力,在有影响力和权力的职位上都有代表。
具体而言,实施了 30% 的配额,以使马来人能够获得社会资源的最低份额,包括职位、补助金和机会,例如进入大学。
新经济政策符合或受马来西亚宪法第 153 条第 1 款的启发,根据该条文,国王有责任维护“马来人和原住民的特殊地位”。
此外,第 2 条规定行使这项责任“以确保为马来人和原住民……保留公共服务职位……以及奖学金、展览和其他类似的教育或培训特权。”
NEP 有帮助还是有破坏性?
然而,根据 Chin 教授的说法,“新经济政策计划从一个旨在纠正一系列特定历史错误的再分配主义工具变成了一个拥有自己生命的怪物。”
这是因为重新分配的受益者变成了寻租者,他们利用 NEP 计划来丰富自己,却没有为提高生产力做出贡献。
虽然平权行动计划通常旨在改善少数群体的社会经济地位,但 NEP 已被用于促进弱势群体的利益。 该政策是基于这样一种预期,即从其实施中流向社会的整体收益将超过整体损失,从而在“社区的平均或集体福利水平即使某些人的福利下降,也会得到改善”(pdf)。
然而,问题在于如何衡量这些收益和损失。 由于社会成本平衡本质上是一项主观活动,因此成本效益分析是一项极具争议的活动。


新经济政策已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计划,因为从配额计划中受益的马来求职者很可能来自最不需要帮助的土著群体的高层。 根据基于配额的平权行动计划任命的员工的效率可能会受到阻碍,因为他们不是仅仅根据与工作绩效相关的特征来任命的。
虽然可能无法衡量优先招聘对行业生产绩效的影响,但成本可能很高且不容忽视。
特权或权利
平权行动很可能是“在竞争激烈的世界中无法负担的奢侈品”,因为认为平权行动计划是有益的,只要人们具备最低限度的资格,就忽略了“能力从非常高到非常低的连续统一体”。
它可以有利于已经有优势但可以通过从政策中获利来扩大机会的马来人。 不出所料,这些人继续支持新经济政策,因为它巩固了他们在社会中的权力。
但更重要的是,新经济政策对马来西亚社会的族群关系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 它创造了一种依赖和权利的文化,被土著寻租者利用。
在这种情况下,Chin 说,“基于单一种族标准的平权行动政策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种族群体产生紧张关系,其中一些可能有数百万同样贫穷或处于其他不利地位的成员,但无法获得政府援助。”
该政策实施的悲剧性副作用之一是它侵蚀了“特权”和“权利”之间的区别。
虽然一项特权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暂时和暂时的利益,因此可以被政府撤销,但一项权利是一项永久权利。 NEP通过制度化消除了这种区别 歧视 基于一个人的种族。
根据一个人的种族分配利益是一种错误的做法。 事实上,人们应该只有权获得他们自己获得的利益,而不管他们的种族如何。


特权与法治
悲剧在于,这个制度化的特权和歧视问题在马来西亚无法再进行明智的辩论,因为新经济政策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它已成为年轻人 DNA 的一部分,他们开始期待这是与生俱来的权利。 事实上,新经济政策为不同的种族和民族群体创造了不同的权利,并且已经在社会中根深蒂固了半个世纪。
在我的书中,“平权行动:新的歧视,”发表于 1985 年,我指的是 BR Gross 教授的预言,他认为特权与“法治”是不相容的,因为它“取代了法治……它花了好几个世纪才建立人治这不过是被自由民主的创始人正确地蔑视的特权和影响规则。 在这样的博弈中,获胜者将不是以前的受压迫者,而是已经掌权的新官。”
格罗斯的声明暗示“特权”与“法治”相冲突,简明扼要地概括了马来西亚新经济政策的曲折故事。 毫无疑问,他说,为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机会平等的正式原则……是在法庭外裁定偏袒的唯一明确和安全的方式”。
本文观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大纪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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