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撤回IPMCC的PM期限账单-马来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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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宪法(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于2019年12月提出,当时哈拉潘总统仍在掌权,将总理的任期限制为两个任期,并计划于3月进行辩论。 —图片由Shafwan Zaidon
2019年《宪法(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于2019年12月提出,当时哈拉潘总统仍在掌权,将总理的任期限制为两个任期,并计划于3月进行辩论。 —图片由Shafwan Zaidon

吉隆坡,8月26日-联邦政府召回了两项拟议立法,其中规定了总理职位的任期限制和对警察的外部监督。

总理府部长拿督塔基尤丁·哈桑(Datuk Takiyuddin Hassan)告诉国会,《 2019年独立警察投诉和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和《宪法(修订)(第2号)法案》均已撤回。

他今天告诉《 Dewan Rakyat》说:“我将撤回今天在命令书中分别列为第六和第七的两项法案。”

佩里卡丹国家政府已经在3月表示计划撤回IPCMC法案。

但是,宣布取消对马来西亚总理实行任期限制的法案并未宣布。

2019年《宪法(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于2019年12月提出,当时哈拉潘总统仍在掌权,将总理的任期限制为两个任期,并计划于3月进行辩论。

在总理敦马哈迪·穆罕默德(Tun Dr Mahathir Mohamad)说PH计划将总理,孟特里·贝萨尔(Mentri besar)以及首席部长的任期限制为两个任期之后,会议就提出了这一要求。

PH联盟在其第14届大选宣言中作出的承诺之一就是将任职者的任期限制为两个任期。

至于IPCMC,它是2004年皇家调查委员会首次提出的,旨在加强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运作和管理。

IPCMC法案于2019年7月在国会提交了24项修正案,定于2019年10月进行二读,然后转交给议会特别选举委员会进一步审查,据报道,该委员会进行了12项修正案。

IPCMC法案不是继续进行二读,而是由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代替,该委员会今天由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伊斯梅尔·穆罕默德·赛义德(Datuk Seri Ismail Mohamad Said)提交一读。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哈姆扎·扎努丁曾报道说,《 IPCC法案》将由内政部负责,这与当时负责法律事务的拿督刘力强(Datuk Liew Vui Keong)提出的先前的IPCMC法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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