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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当前的Covid-19大流行已经(并继续导致)许多企业由于政府施加的行动限制而无法正常运作,这对大多数企业的收入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这些不确定的时期,企业主可以(如果还没有这样做的话)诉诸削减成本的措施。企业主还必须考虑重组业务以提高成本效益的方法。在当前情况下,任何业务重组都可能需要应对裁员的令人不快的现实。这个由两部分组成的系列文章的重点是提供有关裁员的见解以及在开始裁员之前要考虑的行政要求的见解。
裁员本质上是终止雇用的一种做法,前提是雇员变得过剩,即当雇主的雇员人数超过其业务所需的人数时。出现这种盈余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其中包括失去一个工作部门,这可能导致某些雇员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变得多余;工作流程自动化;利润/收入损失,业务合并;和其他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一些问题包括:我可以裁员吗?我可以削减谁?我是否需要向被裁减的员工支付任何补偿,如果是,那么多少?
在马来西亚,尽管公司可以自由组织或组织业务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效率和利润,但鉴于裁员活动将对员工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真诚地进行。
在《裁员演习》中,有关什么构成“公平劳动惯例”的有用指南可在《马来西亚工业和谐行为守则》(“该守则”)中找到。 《守则》第20条规定了雇主进行裁员活动时应遵循的最佳做法。尽管《守则》没有法律效力,但建议任何遵守《守则》中规定的原则和准则的裁员活动均不遵守,可能会导致裁员被马来西亚人宣布为不公平解雇。工业法院。
重要的是要注意,如果被裁员的雇员在工业法院提出不公正解雇的陈述,则该雇主将承担证明裁员工作是出于善意的举证责任。在这里,雇主将通过提供遵守《守则》的证据而受益。
《守则》还建议雇主在裁员之前采取其他削减成本的措施,并应评估这些措施的影响,以确定它们是否有助于维持业务的持续发展。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冻结或限制新员工的招聘;限制加班或每周休息一天的工作;减少每周的工作时间或轮班次数;对员工进行再培训和/或转移到其他部门。
在采取削减成本措施的情况下仍然需要裁员的地方,《守则》建议雇主采取以下步骤:
->向受影响的员工提供预警;
->实行自愿裁员和退休福利计划,并提供裁员和/或退休福利;
->退休年龄超过正常退休年龄的员工;
->协助员工找到替代工作;和
->在员工中分阶段进行裁员,使裁员时间更长。
《守则》最重要的是强调,雇主必须确保在进行裁员之前,已通知员工及其代表/工会(如果相关)。
本文的下一部分将考虑选择要裁员的标准,裁员的行政要求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向员工提供的适当裁员福利的基本原则。
这是有关裁员的两部分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本文由Christopher&Lee Ong的Ashley Tay和Rubini Murugesan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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