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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和独立的媒体可以使公众作为代理人来控制势力。
马来西亚诺丁汉大学媒体学术助理教授盖亚斯里·文基特斯瓦兰(Gayathry S. Venkiteswaran)表示,这反过来将培育一个健康的环境,包括该国的经济。
“这包括监视腐败和不良财务行为。但是,我们应该清楚,投资者的信心将来自经济和商业领域总体透明的规则和政策,而当其他治理部门仍然腐败或模棱两可时,人们将无法实现新闻自由。”
她说,马来西亚的法律环境仍然很严格,不鼓励独立媒体或报道。
“从历史上看,发放印刷和广播媒体的许可证和许可证一直在政府手中。
“这已被用作确保合规性和控制力的工具。在线平台不需要获得许可,但其他法律也被用来审查和限制发行量或惩罚使者。”
她说,因此,不能保证马来西亚编辑的独立性或媒体工作者的安全。
“尽管如此,媒体可以做很多事情来确保更为关键,高质量和有意义的报道。
“我认为平衡的报告目标不充分,因为它给人一种感觉,如果您有来自不同派别的两个来源,那么报告就很好。
“取而代之的是,对故事或问题进行公正对待,并与可以帮助读者理解问题的人交谈,以便有更好的解决或采取行动的机会。”

Gayathry S.Venkiteswaran
她说,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执政者-不仅是政府,还包括政治领导者-必须对法律,机制和政策进行改革,以停止控制媒体,确保所有新闻工作者公开和平等地获取信息,并通过公平地鼓励独立制作人资助计划。
“必须认真,紧急地处理对记者的袭击,无论是身体上的伤害还是通过在线骚扰和威胁进行的袭击,以传达以下信息:永远不会容忍对记者的暴力行为。
“应废除《煽动法》和《官方机密法》,因为它们对记者和公众施加了限制。
“《煽动叛乱法》禁止对问题进行公开透明的讨论,而OSA则使对公开机构的不法行为或不公正决定暴露的记者和消息来源处以重罚。”
她说,《 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需要彻底审查,不仅要删除有关内容监管的有问题的规定,而且还要进一步确定媒体公司的所有权和许可规则。
“后者对于防止大型媒体播放器占领市场并鼓励独立内容制作人是必要的。我们需要更多多样化的新闻内容。
“几乎没有例外,马来西亚的主流媒体公司从1960年代开始见证了直接的政治控制,并从1980年代开始合并。
“这不仅使媒体工作人员pre而走险,而所有者却从(政治)链接中受益,也使那些无法获得准确和有意义的信息的公众付出了代价。”
她说,掌权者也输了,因为受控制的媒体意味着政府未能了解社会现实,也无法做出适当回应。
她说:“这是过去二十年来的情况,当时人们对媒体的信任度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以至于政府忽略了公众的不满和要求,因为它所控制的媒体只给予了有利的报道,”她补充说,马来西亚的新闻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受法律和所有权因素影响。
但是,她说,排名不佳的主要原因是媒体行业和社区的失败。
“在编辑人员和新闻工作者之间,几乎没有媒体类型和语言的团结,在工作场所(工会)的代表性较弱,对职业和道德标准的欣赏度也很低。”
她强调,新闻自由不仅与新闻自由有关,而且还与媒体可以有效地为公众利益服务的整体环境有关。
“新闻自由不是政府给予和剥夺的东西,这是一项需要所有人包括公众捍卫的权利。
“因此,即使废除了诸如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煽动法和OSA之类的主要法律,这也不意味着我们实现了新闻自由,因为媒体行业和专业人士仍然要做很多工作,因为好。
“这绝对不是政府遵守法律的理由。实际上,法律改革是任何政府的最低标准或要求。
“我认为我们可以期待拥有与马来西亚相似经验的国家,看看自由媒体对建立一个更加开放和民主的社会的重要性。”
全国新闻工作者联盟(NUJ)主席Mohd Taufek Razak表示,马来西亚的新闻自由是可以实现的,但要取决于“当今政府的诚意”。
他说,尽管巴基斯坦原住民政府努力表明自己实行媒体自由,但实施起来可能会更好。
他说,政府需要时间修改诸如《 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之类的法律,并根据去年工会向知名人士理事会的建议,成立了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
“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是改善媒体自由的一种方式。通过理事会,媒体从业人员可以确定他们想要的自由。”
他说,政府必须确保不会干涉安理会。
“对于NUJ的我们来说,我们知道没有政治影响力让媒体拥有者非常困难。商业大亨总是受政治控制或是(政治上的)亲戚。
“政党对媒体的控制是有利有弊的。他们为自己的政治利益服务,但也可以赚钱,这是很好的。
“当政党失去权力,而为该媒体公司工作的人受到影响时,政治所有权就会变坏, 乌图山·梅拉尤(Utusan Melayu)。”
他说,媒体所有者必须经营企业是为了牟利,而不仅仅是为了政治利益。
“这是所有者和媒体组织最安全的方法,也是必将赢得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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