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 LGBT 的报告中,人权观察敦促马来西亚结束国家资助的转换营-马来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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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8 月 10 日——马来西亚当局应停止涉及该国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LGBT)社区的“转变”计划,包括 穆哈亚姆 难民营,人权观察说。

在一份关于马来西亚对 LGBT 歧视的报告中,权利倡导组织表示,公共资金被用于营地,甚至试图通过心理伤害的方法使被视为酷儿或性别不合格的学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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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营地由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部和州宗教当局进行。

“马来西亚 LGBT 人士报告说,要求改变的压力助长了伤害,包括欺凌和自杀意念。官方认可的关于‘改变’或回归‘正确道路’的必要性的言论助长了歧视、限制诉诸司法的机会、治安警察暴力和监禁。

“该州坚持认为 LGBT 是不可接受的,它为皈依实践提供资金,以及它未能对非国家行为者的有害皈依行为做出回应,这些都伤害了 LGBT 人群。

“马来西亚政府应立即停止赞助、资助和以其他方式支持皈依行为,并应与 LGBT 社区团体协商,对包括警察、法官和政府工作人员在内的公职人员进行性别、多样性和人权方面的教育,”他们说在题为“我不想改变自己”的报告中。

根据该报告,Jakim 在 2018 年指出,有 1,450 名 LGBT 人士通过 穆哈亚姆 自该计划于 2012 年启动以来。截至 2021 年 6 月,政府报告称已有 1,733 名 LGBT 人士参加了这些计划。

该组织还要求在工作场所获得更多接受,并指出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一份报告称,每 100 人中有 57 人因性别认同而至少被拒绝就业一次。

人权观察在报告中指出,马来西亚缺乏获得合法性别承认的机会时说,这种经历不鼓励公开性别认同,因为他们害怕歧视。

“马来西亚没有法律明确禁止对跨性别者进行性别识别,但几乎所有已知向国家登记局要求此类改变的跨性别者都被拒绝了。在 Suhakam 对吉隆坡和雪兰莪州 100 名跨性别女性的研究中,86表示他们想更改文件上的性别标记,但只有 20 人尝试过,只有 4 人成功,”该组织表示。

人权观察还敦促政府废除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法律。

其中包括刑法第 377A 和 377B 条,将“违反自然秩序的肉体性交”定为犯罪,以及将严重猥亵定为犯罪的第 377D 条。

人权观察表示,政府应进一步审查《刑法》第 377 条与“非自然罪行”有关的内容,以及第 375 条和第 376 条,以制定一项全面的打击性暴力的法律。

它还要求议会拒绝根据 1965 年伊斯兰法院(刑事管辖权)法案(也称为第 355 号法案)增加允许的伊斯兰教法刑事处罚的拟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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