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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统计部周三表示,制造业和服务业仍然是该国电子商务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今年第三季度同比增长 17.1% 至 2,790 亿令吉。
根据《2021 年马来西亚数字经济》,在环比增长方面,电子商务收入保持积极趋势,增长 4.3%。
从 1 月到 9 月,电子商务收入同比增长 23.1% 至 8,012 亿令吉。 在州一级,电子商务由工业州推动,即雪兰莪州、吉隆坡、柔佛州和槟城。
“从工业来看,制造业和服务业仍然是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事实上,性能的提高归因于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采用了新常态,其中它促进了马来西亚的数字使用,“它说。
首席统计师拿督斯里 Mohd Uzir Mahidin 博士表示,该报告还提供了有关电子商务和 ICT 对经济的贡献、ICT 的访问和使用以及 ICT 服务部门表现的统计数据。
在另一项调查结果中,他说,自从 2020 年 1 月下旬开始在马来西亚爆发 Covid-19 大流行以来,政府颁布了一项运动控制令(MCO)以减缓病毒的传播。
在 2020 年的 MCO 期间,只有 38.1% 的机构在运营,而 RMCO(恢复运动控制令)中的这一比例为 92.4%。
“就整体收入而言,79.6% 的机构在 MCO 期间报告减少,而 RMCO 为 46.9%。 就电子商务收入而言,19.1% 的机构在 MCO 期间增加,而在 RMCO 期间增加了 26.1%,”他说。
与此同时,该部门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卫星账户(ICTSA)2020 年的 ICT 收入为 3200 亿令吉,比 2019 年(7.3%)增长 10.4%。
它为马来西亚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贡献了 22.6%,其中包括 ICT 行业的总增加值(GVAICT:14.2%)和其他行业的电子商务(8.4%)。
Mohd Uzir 还表示,电子商务总增加值增长 26.5% 至 1,633 亿令吉,高于前一年的 1,292 亿令吉(2019 年:+10%)。
“自 ICTSA 编制以来,电子商务首次在 2020 年对 GDP 的贡献达到两位数,达到 11.5%,”他说。
同时,根据2019年细分市场的电子商务收入,在马来西亚进行销售产生的本地市场收入以87.6%的份额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而国际市场为12.4%。
产生的收入价值分别为 5,918 亿令吉和 835 亿令吉。
因此,通过企业对企业(B2B)按客户类型划分的电子商务收入的收入最高,为 4,496 亿令吉,贡献率为 66.6%,其次是企业对消费者(B2C),为 1,940 亿令吉(28.7%)。
与此同时,企业对政府(B2G)录得 31.8 亿令吉(4.7%)。
ICT服务,包括出版活动; 电影、影视节目制作、录音、音乐出版; 节目和广播; 电讯服务; 计算机编程、咨询及相关活动和信息服务在 2019 年的总产值为 1638 亿令吉,与 2018 年相比增长了 5.7%。
“中间投入和附加值的价值也分别增长了 5% 和 6.4%,在 2019 年达到了 782 亿令吉和 856 亿令吉。”
他补充说,2019 年,86.2% 的机构使用电脑,而 85.2% 的机构使用互联网。 布城的电脑和互联网使用率最高,均达到 99.9%。
2020年,个人使用电脑的比例为80%,互联网为89.6%。 布城的个人电脑和互联网使用率也最高,分别为 99.9% 和 99.7%。
大多数在其业务中实施技术的人使用移动互联网和技术 (63.8%) 以及社交媒体 (60.0%)、网站 (48.5%) 和云计算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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