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反对马来西亚的反少数民族法案-UCA新闻

马来西亚一个领先的跨信仰团体和一个跨教会团体对一项他们认为违反穆斯林占多数的马来西亚非穆斯林宗教利益的法案表示震惊。

马来西亚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锡克教和道教协商委员会(MCCBCHST)在 9 月 8 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很高兴马来西亚法律部长万朱奈迪·端库贾法尔的报告称,没有针对有争议的法案提交任何提案。制定法律来限制或控制非穆斯林宗教的发展。

早些时候,马来西亚总理府(宗教事务)副部长 YB Ustaz Ahmad Marzuk Shaary 在宣布联邦政府正在起草四项新的伊斯兰教法——瓦卡夫法案、穆夫提法案、伊斯兰教法法院法案和控制和限制非穆斯林宗教法案的传播——今日自由马来西亚门户网站报道。

艾哈迈德·马尔祖克说,新法律是联邦政府五年“赋权计划”的一部分,旨在通过对现有立法的 11 项修改来加强伊斯兰教法。

“政府已经起草了一项计划,以在 2020 年至 2025 年的五年期间加强伊斯兰教法,特别是在联邦直辖区,”他说。 “在这项赋权计划中,政府提出了 11 项重要的伊斯兰教法,其中包括颁布新法律和修订现有法律。”

他补充说,自 2016 年以来一直在进行的 1965 年伊斯兰教法法院(刑事管辖权)法的修改,从当时的国阵(BN)政府时期开始,也是该计划的一部分。

尽管受到宗教少数群体和自由宗教间团体的强烈反对,马尔祖克尚未撤回关于非穆斯林宗教法案的声明。

马来西亚先驱报吉隆坡总教区天主教周刊报道,MCCBCHST 指出副部长的声明中存在许多违反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缺陷。

该组织表示,《联邦宪法》第 11 条第 1 款赋予每个人“信奉和实践自己的宗教,并在遵守第 (4) 条的情况下传播其宗教信仰的权利”。

MCCBCHST 指出,宪法规定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实践和传播其宗教的基本权利,但受第 (4) 条约束,该条款规定联邦法律可以控制或限制向穆斯林传播其他宗教教义,即: “……联邦法律可以控制或限制任何宗教教义或信仰在信奉伊斯兰教的人中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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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BCHST 还提醒副部长,宪法的基本结构不允许马来西亚成立神权伊斯兰国。

与此同时,砂拉越州的一个跨教派团体砂拉越教会协会(ACS)也对艾哈迈德·马祖克在 9 月 9 日的一份声明中宣布新的伊斯兰教法表示“惊讶”。

由古晋天主教总教区主教西蒙·波(Simon Poh)领导的 ACS 表示,目前或未来任何试图引入影响非穆斯林宗教的伊斯兰教法的尝试,都直接违反了马来西亚的形成精神——砂拉越、沙巴和马来亚是平等的合作伙伴,报告 今天的天主教,古晋总教区的官方出版物。

ACS表示,它重申砂拉越首席部长、砂拉越政治领导人和国会议员、其他宗教跨宗教组织(UNIFOR)的立场,该组织一直拒绝引入任何会破坏或破坏和谐的法律。在砂拉越和马来西亚的种族和社区之间。

东亚论坛上的一篇文章指出 伊斯兰教法 在马来西亚被“政治化”。

观察家说,在马来穆斯林社区的强大部分中,声称马来西亚是一个伊斯兰国家的激进主义正在蔓延,基督教徒等宗教少数群体在穆斯林占多数的马来西亚面临越来越多的不容忍。

根据 2018 年政府的估计,大约 3200 万马来西亚人中,超过 60% 是穆斯林,约 20% 是佛教徒,10% 是基督徒,约 6.3% 是印度教徒。

基督徒是马来西亚第三大宗教团体。 三分之二的基督徒居住在该国 13 个州中的两个州,即沙巴州和砂拉越州,它们位于婆罗洲岛上,占当地人口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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