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和改进的? 马来西亚的企业腐败责任-JD Sup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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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视图,第XV条:2021年5月-

《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第17A条规定,除了对涉及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个人责任外,还可能产生公司对腐败承担责任的可能性。 该规定于去年中旬(2020年)生效,于2021年3月首次生效。本文列出了对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的国际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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