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定基督徒可以将“安拉”用于宗教教育目的-JU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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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在周三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 的确 马来西亚基督教徒在其宗教活动中有权使用“阿拉”一词,从而有效地终止了内政部1986年关于在基督教出版物中使用“阿拉”一词的禁令。

周三的决定结束了马来西亚基督教徒吉尔·爱尔兰·劳伦斯·比尔(Jill Ireland Lawrence Bill)进行的长期法律斗争,此前她在机场检获了她的八张教育CD,标题中标有“阿拉”字样。 在2008年发生上述事件后不久采取了法律行动,此事已经 马来西亚法院多次聆讯

2014年,马来西亚法院确认没收比尔的CD是非法的,没收的物品归还给了她。 但是,法院拒绝对比尔的论点发表评论,该论点是,在《宪法》第11条赋予法律之前,她基于宗教和平等自由赋予了她使用“阿拉”一词进行教育的权利。 马来西亚宪法。

高等法院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认为,1986年的禁令超过了赋予政府的宪法权力。 该部最初宣布该禁令是为了减轻对公共秩序的威胁,但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即使面对公共秩序的威胁,比尔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得到维护。

虽然最初的决定将在2018年做出,但由于谈判纠纷和全国范围内COVID-19的锁定,这意味着最终判决被不断推迟。 在这段时间里,穆斯林和基督教社区之间的紧张局势升级,穆斯林团体声称专有使用该词,而基督教社区则强调该词的共同性质。

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预计将对马来西亚其他类似的正在进行的法律程序产生影响,即 西当因吉尔婆罗洲教堂诉内政部,其中 内政部没收了婆罗洲福音派教会拥有的基督教书籍 其中包含“真主”一词。 就目前情况而言,内政部尚未宣布他们是否将对高等法院的决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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