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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AZALEA AZUAR /图片法新社
马来西亚 在美国的“暂缓释放令”(WRO)列表中,公司数量排名第二,仅次于中国。
截至2020年12月,将在WRO上市的四家本地公司是Sime Darby Plantation Bhd,FGV Holdings Bhd,Top Glove Sdn Bhd和TG Medical Sdn Bhd。
WRO清单是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布的,如果怀疑涉嫌在强迫劳动下生产进口商品,该清单将阻止进口商品有效进入美国。
英国和加拿大已成为对进口产品实施新政策的最新管辖区,作为今年1月12日打击强迫劳动和侵犯人权行为的措施。
毕马威马来西亚(KPMG Malaysia)提醒当地公司注意针对公司的人权问题采取的法律行动和制裁,而这在世界范围内为时已晚。
“人权风险超越了工人的工作条件,还涵盖了整个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价值链中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新的全球市场和地区中的并购业务或活动,项目融资,贷款,资产管理服务等等,该公司在新闻稿中说。
“整个组织对人权的了解以及对人权的重视只是治理过程的开始。”
因此,毕马威(KPMG)敦促公司遵循 他们的风险分析的七步骤方法,业务负责人和董事会,将加强并优先处理人权风险。
第一步是任命负责人权事务的董事会成员或董事会委员会。
接下来,董事会和领导者必须确保他们致力于尊重人权,并挑战有关企业责任的传统假设。
第三,公司需要组成一个跨职能的工作组,包括销售,采购,运营,法律,道德,安全和人力资源职能,以执行人权政策。
之后,需要将人权行动纳入年度业务部门计划,以确保问责制由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
然后,需要将人权风险整合到跨不同业务职能的风险管理中。
第六步是监视管理和应对人权风险的系统的有效性,并建立适当的申诉和补救程序。
最后,应确保向董事会和领导人明确报告人权风险和影响,以使严重案件迅速升级。
毕马威马来西亚公司治理和可持续性咨询部门ED Phang Oy Cheng表示,接受WRO或进口制裁可能代价不菲,这不仅对未准备好的公司的公司未来收益产生了影响。
“未能确定和回应人权问题将导致代价高昂和 破坏性的法律行动,导致投资者撤资,负面宣传,声誉受损和重大财务损失。 不良的人权风险管理所造成的损害将永远产生影响,这将使公司付出巨大的努力和资源进行修复。”
不幸的是,在造成损害之前,许多马来西亚商界领袖往往低估了人权的风险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彭(Phang)提到“顶级手套”案就是其中一家公司的一个例子,由于其住房设施,该案在外国工人中造成了大批Covid-19集群。
这些案例表明,管理人权不仅是在做正确的事,而且还在于保护底线。
“马来西亚公司必须承认,每项业务,合作伙伴关系或采购决定都涉及有关潜在人权问题的重大问题。 这种现实要求思维方式的转变,要从传统的“与业务有关的风险”向“非金融对人的风险”转移。” Phang说。
他还提到,这种流行病扩大了由投资者和消费者推动的全球运动,促使公司将目标置于利润之上。
Phang还建议马来西亚公司探索新方法,以识别,管理和报告可能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潜在问题,因为对改善人权风险管理的期望和要求不断增长。
他警告说:“例子表明,企业领导者低估了这种风险,但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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