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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
经过近十年的谈判,东盟10个成员国以及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和韩国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是WTO之外最大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其成员国约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26.3万亿美元)的30%和世界人口(23亿)的30%。 其首要目标是建立现代,全面和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使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聚集在一起,推动区域价值链发展,并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该协议包括20章,其中有具体规定,其中包括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竞争和知识产权。 在此客户警报中,我们总结了电子商务篇RCEP协议。
RCEP协议的“电子商务”一章侧重于采用数字化解决方案,提高电子商务用户的信任度和信心以及改善成员国之间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合作。
总而言之,成员国对电子商务的承诺如下:
- 实施使无纸化交易和接受以电子方式提交的书面版本与其纸质版本合法的文件的举措
- 确认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尽管法律允许例外)
- 制定和维护法律框架,以保护个人数据和电子商务的消费者保护措施,尤其是防止欺诈和误导性行为
- 监管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消息(即直接营销),包括启用退出,基于同意的要求以及以其他方式最小化此类消息
- 保持不对成员国之间的电子传输征收关税的现行做法(尽管允许以与RCEP协议一致的方式征收的税款/费用/收费)
- 建设地方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的能力,并促进成员国之间在解决此类问题上的合作
- 禁止(i)强制要求在岸上使用或放置计算设施的数据本地化条件,以作为在成员国内开展业务的条件;以及(ii)限制通过开展业务所需的电子手段进行的跨境数据传输; 除非为实现合法的公共政策目标或保护基本担保权益而需要此类要求/限制
虽然马来西亚目前的法律前景与上述承诺大致吻合,但预计将对本地数据隐私法进行修订,特别是有关跨境数据传输和直接营销方面的修订,这在马来西亚个人数据保护部分发的公众咨询文件中进行了讨论。今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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