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即将到来:马来西亚人将能够认罪,可以在线支付交通法庭案件的罚款-马来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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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滕库·迈蒙·团马Mat在2020年1月3日在布城司法宫对媒体讲话—照片作者Yusof Mat Isa
滕滕库·迈蒙·团马Mat在2020年1月3日在布城司法宫对媒体讲话—照片作者Yusof Mat Isa

吉隆坡,12月31日-马来西亚首席法官今天说,马来西亚人也许很快就能使用在线方法承认法院案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传票,并根据马来西亚司法机构的2021年计划以数字方式支付此类案件的罚款。 。

Tun Tengku Maimun Tuan Mat指出,2019年在马来西亚登记了超过100万起涉及交通违法的法院案件,并且今年记录的此类案件数量同样很高,至少80万起。

她说,治安法院的大部分法院案件都是道路交通案件,其中大多数以被告认罪和罚款为最终结果,这意味着此类案件不需要像其他严重案件那样费劲的司法工作。在地方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

她说:“无论如何,交通案件要占用大量的司法时间,”

她在2019年全国治安法院登记的交通案件数量为1,396,188例,而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之间,此类法院记录的交通案件数量仅为882,013例,可能是由于Covid-19大流行期间的封锁措施所致。说过。

Tengku Maimun说,面对如此惊人的交通案件数量,这证明简化使用数字方法处理交通案件的过程是合理的。

她在长达20页的新年致辞中说:“司法机构2021年的计划是将交通案件中的认罪答辩数字化,并允许以电子方式支付罚款。”

Tengku Maimun表示,《刑事诉讼法》第137节目前有一个现有机制,被告可以通过信件认罪,根据本法,裁判官不要求被告亲自参加法庭程序并对他定罪,并处以罚款。

但她说,几乎没有使用过这种用信认罪的机制,马来西亚司法机构的统计数字并未显示最近有任何被告通过信认罪的案件。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人流,并增加诉诸司法的机会和治安法院的效率,我们建议,除了有罪认罪书外,还允许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认罪和仅判处罚款:规定的电子系统。”她补充说,这种在线认罪方法已经在其他地方实施,例如新加坡,澳大利亚,英格兰和威尔士。

计划中的交通案件数字化是在不断使用和即将使用在线系统和数字创新技术的基础上,以改善马来西亚的法院程序和经验。

Tengku Maimun指出,马来西亚法院已经实施了e-Jamin系统,该系统允许在线支付保释金,现在正在研究引入一项功能,允许被告通过e-Jamin支付法院施加的罚款。

她谈到拟议的电子罚款功能e-Jamin功能时说:“这将为被告节省时间和麻烦。”

“我们已经在整个马来西亚半岛全面扩展了电子法庭财务,这是我们的在线无现金支付机制。 对于沙巴和砂拉越,该系统将在2021年下半年完成。”她补充说。

她说,一旦认罪的电子系统启动并运行,马来西亚司法机构的下一个项目将是将其与人工智能(AI)集成在一起,作为法庭判处死刑的指导方针。

目前,沙巴州和沙捞越州的下级法院已经开始使用AI来量刑某些常见罪行,司法机构计划在某些情况下在马来西亚半岛的法院中使用AI,并希望将其与在线犯罪配对她说,辩护系统。

她说:“该项目将在2021年下半年投入生产,但要遵守有关有罪认罪电子系统的法律。”

除此之外,Tengku Maimun说,司法部门正提议对法律进行修正,以允许律师通过在线方式向法院递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记录,这与其充分利用技术,削减开支和减少开支的承诺相符。为了环境而“完全无纸化”。

她说,技术的使用将意味着律师不再需要将大量文件送上法庭,而只需携带笔记本电脑或i-Pad。

她指出,司法机构还实施了使用QR码来认证法院文件的身份,以简化场外交易。

她说:“ ​​QR码的使用将通过扫描印在订单上的QR码来协助文书人员验证法院命令的真实性,同时总体上减少法院命令的欺诈和伪造的风险,”她说。

司法机构将在2021年启动的另一个项目是ePesuruhjaya Sumpah,该系统可以完全数字化流程,该流程适用于宣誓就职的专员。

“申请将在线提交和处理,以及考试和选拔

采访也将在线进行。 考试结果将在同一天宣布。

她说:“该系统有望在2021年1月25日之前全面投入运营,公众和律师也可以在司法机构的网站上浏览最近的宣誓专员。”

也是在今天的新年贺词中,首席大法官 列出措施 从明年开始将严格执行该命令,以节省所有人的时间,并确保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的程序更加有效。

今天元旦的首席大法官的完整演讲可以是 在马来西亚司法机构的网站上阅读 马来语和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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