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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大流行给企业造成了沉重打击,这是一个公理。除了刺激措施,政府还可以提供进一步的激励措施,以缓解当前扼杀企业生存的现金流挑战。
目前,企业产生的亏损可以结转,并抵消未来的利润。这是缓解企业面临的现金流问题的一种方法。英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允许无限期亏损。但是,在马来西亚,规则从无限期更改为七年,即: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ITA)第44(5F)小节确定的总收入规定,根据ITA第44(4)或44(5)小节确定的调整后损失只能从总收入中扣除连续七年。
2019年预算进一步限制了团体减免损失。如果您有一组公司,一个公司盈利,而其他公司却亏损,那么尽管该集团可能总体上已经出现了净亏损,但您仍然需要对获利的公司纳税。
这是因为当前的法律不允许您用利润来抵消亏损,除了初创公司以外,但在严格的条件下,只能在头三年内使用。
因此,尽管该集团整体净亏损,企业仍不公平地流血,缴纳高额税款。
在立法过程中,政府采取了一种近视的观点,认为商业企业可以确保在不考虑经济气候变化,不可抗力或生产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能盈利,并且不会遭受亏损。
政府有可能引入这一点,主要是阻止公司将其作为一种业余爱好经营,而只能通过要求退税来从愚蠢中恢复过来。此外,他们的理由是,企业不可能长期蒙受损失,而仍然能够维持生计。
在不以任何方式贬低政策制定者的情况下,限制损失的观点存在缺陷,原因是:
- 企业现在可能会搬迁并在邻近国家/地区建立据点,这使得亏损可以无限期结转,这可能对我们的经济不利,并且
- 许多行业需要七年以上的时间来弥补损失,例如,旅馆,购物中心,采矿,农业和建筑项目。
Covid-19大流行的影响
Covid-19大流行的爆发给全球企业和经济造成了重大破坏和不确定性。这种流行病与1929年大萧条和1918年西班牙流感期间的流行病相似,当时估计全世界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感染了这种病毒,全球死亡人数至少为5000万。
市场花了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原因是失业率高涨,而企业努力保持开放。
这听起来很熟悉吗?好吧,现在马来西亚正在发生这种情况。使它受到控制并重新站起来将是一个缓慢而渐进的过程。企业将需要从应对当前的挑战,转移到在其运营模式中建立抵御力的下一个视野,并超越未来以确定在Covid-19大流行之后的世界中应该如何开展业务。
尽管我们可以考虑并克服这种流行病带来的挑战,但在不久的将来以及这种流行病爆发之前,企业不太可能恢复到平衡或达到他们实现的活动或能力水平。
修改法规
马来西亚从这种大流行中恢复的速度取决于几个因素。我已经阐明了政府可以采用的一项财政政策来协助企业。公司正在遭受巨大的损失,要盈利就需要很长时间。现在必然需要改变。
因此,政府应紧急:
- 废除该立法,并允许无限期地将业务损失结转至其他国家,或延长至至少20年(如加拿大)。
- 取消对集团公司亏损的限制,不仅允许初创企业抵销,而且还允许所有公司抵销,以减轻现金流的限制(收益显示在下面的附录I中)。
- 出台新法规以促进企业亏损的结转。这项措施使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加快接受与税收损失相关的现金收益的做法,这在英国和加拿大已经实行,现在在澳大利亚和新加坡也开始实行。当大多数企业都在努力生存时,这可能是一个额外的刺激计划。 (好处显示在下面的附录II中。)
附录一:团体救济规定的效力
集团内的公司
- 实际上,该集团已经亏损,但仍需缴纳120,000税。
如果修改
- 不缴税,剩余的损失可以无限期结转,而不必限于七年。
从以上可以明显看出,现行立法对集体纳税的集团公司进行了惩罚,而总体上却蒙受了损失。
附录二:损失结转准备的影响
引入立法以允许结转损失
该立法将使企业能够尽早收回损失,最终获得退税,这有助于在大流行期间解决现金流问题。同时,政府将在未来受益,因为无法结转和利用的损失不能用来抵销未来的利润,必须向政府偿还税款。
西瓦·内森(Siva Nathan)是英国,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的注册会计师。他以前曾向税务局和财政部就马来西亚引入的自我评估税制提供咨询服务。
所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反映FMT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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