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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8月18日):涉及的Genneva Malaysia Sdn Bhd最后一方,即拿督吴宝荣及其公司Ng Advantage Sdn Bhd,昨天已就本月早些时候高等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其中两人均被定罪。并在Ng面临入狱时被罚款。
Datuk Gobinath Naidu律师确认了上诉通知书的提交。
“是的,昨天已经完成了,”他告诉theedgemarkets.com。
曾担任马来西亚Genneva商业顾问的Ng被判入狱四年,并罚款1亿5900万令吉,而Ng Advantage则被罚款1.01亿令吉。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方有14天的时间针对无罪释放或定罪和判决提出上诉通知。
现年69岁的Ng还在上诉法院于2018年维持他和其他三名Genneva Sdn Bhd董事因洗钱和非法存款而被定罪的八年监禁中。
据报道,8月4日,高等法院司法专员拿督艾哈迈德·沙赫里尔·穆罕默德·萨勒(Nat)与其他7个人和另外两家公司,包括洗钱和非法存款在内,包括Genneva Malaysia一起,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
单是Genneva Malaysia就被Ahmad Shahrir罚款4.5亿令吉。
边缘组织以前曾报告说,所有被判有罪的七个人已针对定罪和判刑分别提出上诉通知。
随着通知的提交,上诉法院将成为他们提起上诉的最终地点,因为案件是从塞申斯法院提起的,因为当事方可以进行两级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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