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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他的妻子贝蒂•周和她的商业伙伴彭立冠今天在这里的塞申斯法院被控滥用职权和洗钱罪,这与一项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国项目裁决有关工人宿舍到一家与攀牙有联系的公司。
他们根据《 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所得法》和《 2009年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被起诉。
林被控滥用职权,担任槟州发展公司首席部长兼招标委员会主席。
他被指控通过确保向宏伟徽章有限公司提供Juru和Batu Kawan的外国工人宿舍项目,通过Excel物业管理和咨询有限公司向Chew支付了价值372,009令吉的补偿。
有问题的项目是为位于Seberang Perai中部的Mukim 13 Juru的631号宿舍和位于Seberang Perai南部的Batu Kawan的Mockm 13地段282的一部分提供的。
据称该罪行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之间发生。
根据《 2009年MACC法案》第28条第(1)款(c)的规定,彭被控教be林某。
与此同时,Chew被控在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从在Taman Melaka Raya分行注册的公共银行账户洗钱RM372,009的三项罪名。
她被指控分三批收到这笔钱:第一笔是RM87,009,在2013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4日之间;第二笔是RM87,009。第二次是RM180,000,在2014年9月3日至2015年8月11日之间;第三个是105,000令吉,介于2015年9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之间。
副检察官Ahmad Akram Gharib,Roslan Mat Nor,Mohd Mukhzany Fariz Mohd Mokhtar和Francine Cheryl Rajendram被起诉。
法官为三名提出指控的三人定下5万令吉的保释金,每人有一名担保人。
案例记录将于10月16日举行。
律师冯·萨曼巴拉姆(V Sithambaram)反对彭(Phang)的指控,称此案的事实与2016年林(Lim)的平角路(Pinhorn Road)平房一案中的事实相同,彭(Phang)也是被告。
他指出,在那起案件中她已无罪释放,他说现在再次审判她将构成双重危险。
他补充说,检方对2016年的无罪释放没有上诉,意味着他们已经接受了法院的裁决。
他在陈述中说:“检方可能会在此案中提出这一指控。” “这是经过尝试的法律,攀牙陷入了政治交火。”
但是,阿克拉姆说,该案的事实与2016年案不同。
林由律师Gobind Singh Deo,Ramkarpal Singh,RSN Rayer和V Vemal Arasan代理。 Sangeet Kaur Deo和Lee Khai代表Chew,而A Rueban Kumar也出现在P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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