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摆脱法律制裁森林火灾公司-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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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汤森路透基金会)-政策专家说,马来西亚决定不制定法律来应对造成森林大火的公司,这是遏制每年烧毁东南亚的烟雾霾并结束对该问题的外交争端的“错失良机”。在周五。

去年,印尼和马来西亚官员将有害烟气归咎于马来西亚,时任马来西亚环境部长承诺起草一项法律,以惩罚对在海外经营的土地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个人。

但是,据当地新闻报道,经过与绿色团体的几个月协商之后,计划的立法本周被三月份负责的政府于本周撤销,转而采取更具区域性的方法。

吉隆坡马来亚大学(University of Malaya)讲师海伦娜·瓦克基(Helena Varkkey)对雾霾问题进行了超过15年的研究,他说,放弃法律是“错失的机会”。

她对汤森路透基金会说:“多年来,印尼政府指责马来西亚公司,反之亦然。”

她说,该法律本来可以消除这种非理性博弈,因为马来西亚本可以表明它通过监管自己的公司而发挥了作用,而其他国家也应该这样做。

印度尼西亚及其东南亚邻国经常因砍伐和焚烧土地和森林进行棕榈油生产和种植而遭受浓烟,造成过早死亡,呼吸道感染以及学校和机场关闭。

根据世界银行和官方数据,通常在六月至十月发生的印度尼西亚去年烧毁了超过942,000公顷(230万英亩)的森林和土地,给该国造成52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在媒体报道中,马来西亚环境部(未回应置评请求)援引了一项类似的针对公司的法律,该法律是针对在邻国新加坡引入的公司,但事实证明,该法律无效。

森林专家说,由于缺乏地图和印度尼西亚当局的支持,新加坡的《 2014年跨境雾霾污染法》收效甚微。

Varkkey说,与新加坡的法律(可能使任何实体承担责任)不同,马来西亚的法律旨在通过“命名和羞辱”使国内公司承担责任。

她说:“如果马来西亚法律只针对马来西亚公司,那么印度尼西亚的看法应该大不相同-印度尼西亚应该非常愿意合作并分享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代表种植园公司的马来西亚棕榈油协会拒绝置评。

“东盟之路”

去年年底,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的10个成员国的环境官员发誓要共同努力,到2020年实现无雾地区。

但是,除了加快建立东盟中心以支持协调行动外,他们没有提供其他细节。

尽管如此,上个月印尼中部加里曼丹省在发现700多起大火后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马来西亚非营利性全球环境中心负责人Faizal Parish致力于可持续泥炭地管理,防火和跨境雾霾工作已有30年,他认为马来西亚采取更区域性的做法是正确的。

与东盟秘书处和成员国合作的帕里什说,拟议法律的出台可能会破坏正在取得进展的双边和区域行动。

他说,马来西亚应着眼于改善泥炭地的管理和防止家庭火灾,因为某些州的大火在增加,同时应加强在同一地区对印度尼西亚的合作和支持。

其他人则说,东盟对霾火的行动太慢了。

马来西亚著名的环境律师邱家耀说:“毫无疑问,东盟风格的外交未能解决有毒的阴霾问题。”

他敦促东盟不要专注于外交和政治合作,而是要采取法律机制和制度来制止这种阴霾。他补充说,与此同时,每个国家都应颁布相互对立的国内法来管理自己的污染者。

他说:“东盟各国政府严格在不干涉的基础上采取的'东盟方式',将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不再承担责任。”

Michael Taylor @MickSTaylor的报道;梅根·罗琳(Megan Rowling)编辑。请归功于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的慈善机构汤森路透基金会(Thomson Reuters Foundation),该基金会涵盖了世界各地努力自由或公平生活的人们的生活。造访http://news.trust.org

我们的标准:汤森路透信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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