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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马来西亚公司治理研究所(MICG)敦促布城继续执行一项法律,该法律将使商业实体因腐败行为而受到指控。
MICG主席Yusli Mohd Yusoff表示,政府应拒绝推迟实施MACC法案第17A条的提议,该提议本应于6月1日实施。
尤斯利说,有关公司不为执法做好准备的论点没有充分根据,并补充说,拖延将使该国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国际地位受到影响。
他说,这可能会阻止未来的外国投资,并使该国更难从当前的经济衰退中复苏。
他着重指出,《 2018年MACC(修订)法》已于2018年5月通过并在宪报上刊登,并于同年10月生效(第4节除外)。
“这意味着公司有25个月的准备时间来确保遵守该法案。如果MCO一直持续到2020年5月,那么Covid-19损失10周的时间对这样的时间表意义不大。
他在今天的一份声明中说:“无论如何,在MCO生效之前没有准备的大多数公司都会保持这种状态。”
昨天,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首席专员阿扎姆·巴基(Azam Baki)表示,它将研究一项暂停实施该法第17A条的提案。
Azam说:“他们(企业)要求在一年内重新建立他们的企业,然后再执行第17A节。”
今天早些时候,马来西亚透明国际组织(TI-M)敦促布城不要拖延发布法律,强调该部分促使公司实施遏制腐败的准则。
尤斯利说,经济危机时期总是诱使某些人偷工减料,强调必须按计划执行该法。
他还呼吁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倡导业务诚信和道德规范,而不是寻求摆脱该法案的出路。
他说:“推迟执行公司责任似乎将使该法案试图禁止的行为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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