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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今天发布了有关数字资产的监管指南,概述了在马来西亚或更普遍地称为ICO的数字令牌产品的框架。
该指南纳入了监管机构收到的反馈 在咨询文件发布之后。根据他们的媒体声明,该行业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以利用平台运营商来审查发行数字代币以筹集资金的申请。
从本质上讲,数字代币发行将通过初始交换发行(IEO)完成。 IEO与ICO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IEO是通过加密交换而不是令牌发行者自己完成的。
根据马来西亚的新准则,发行人在获得IEO批准之前提供任何数字代币都是非法的,证券委员会还在其媒体声明中强调说,直到准则生效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提供或发行任何代币。马来西亚的数字令牌。
该准则将于2020年下半年生效,使潜在的发行人,平台运营商和投资者熟悉准则的要求。
IEO平台操作员要求一览
将要求IEO平台对发行人进行必要的评估和尽职调查,以及数字令牌的功能。在实施的第一阶段,SC将与平台运营商合作评估合格的发行人。
该指南还指出,IEO运营商必须具有至少500万令吉的缴足资本,并且必须在当地注册成立,除非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运营商还将被要求为持有马来西亚金融机构执照的投资者保留一个信托账户。
如果运营商也在考虑交易这些数字资产,则将要求它们分别注册为数字资产交易所(DAX)平台运营商。
数字令牌发行人要求一览
就像IEO运营商一样,SC要求发行人在当地注册并在当地开展主要业务,它进一步规定发行人必须始终有至少两名主要或唯一居住地在马来西亚的董事。
至于最低实缴资本,发行人必须拥有至少50万令吉。
为了被批准为发行人,该指南还指定了基础项目和业务为马来西亚提供最创新的解决方案或有意义的数字价值主张。它进一步将“创新”描述为“提供解决方案或解决现有市场需求或问题”或“提高发行人或行业所采用的现有流程或服务的效率的项目”
发行人的集资上限为股东资金的20倍,上限为1亿令吉,发行人不得同时通过IEO平台和Equity Crowdfunding平台筹集资金。
该指南还指定了旨在用作支付工具的数字令牌。仅用于交换发行人的商品和服务。
有趣的是,该准则要求所有发行人包括以下免责声明:
“提醒投资者,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银行)不承认数字令牌为法定货币,也不作为银行监管的付款方式,并且银行不会为受害的令牌持有人提供任何补救途径” 。
投资限额
就像股票众筹和点对点融资一样,散户投资者和天使投资者都受到限制。散户投资者的限制是每位发行人2,000令吉,总投资限额在12个月内不超过20,000令吉。
天使投资者在12个月内最多可遭受50万令吉的罚款,而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则无须限制投资额。
马来西亚《第一印象》新数字资产指南指南
令人鼓舞的是,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ecurities Malaysia Malaysia)正面应对了金融领域的这些新创新。近年来,我们已经看到监管机构发布了准则,并通过股权众筹,P2P融资,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最新的数字代币发行提供了清晰度。
我们认为,使用独立外部评价办公室进行评估和尽职调查的方法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疑项目并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步骤。
但是,我们确实希望将每位发行人的2,000令吉下限提高到一个更有意义的数额,以进行比较。因此,为了允许散户投资者,每位发行人最多可投资5,000令吉进行股权众筹。
可以找到指南的全部详细信息 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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