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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马来西亚政府在瑞士日内瓦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交存了《马德里议定书》加入书。

这样一来,我们已成为马德里体系的第106个成员,该体系现已覆盖122个国家。该议定书将于12月27日对马来西亚生效。

从那时起,马来西亚商人可以(并且应该)开始使用马德里体系在所有这些国家中保护他们的商标(他们的独特品牌),只需简单地提交一份国际商标保护申请并支付一套费用即可。

同样,外国公司(商标所有者)在该国开展业务(销售其产品或提供其服务)时,可以在马德里体系下获得保护。

为了为影响知识产权(IP)权利的新法律环境做准备,议会于去年7月通过了2019年商标法,以取代1976年商标法(以旧的1938年英国商标法为蓝本)。

已加入该议定书的其他东盟国家是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马德里体系的简要说明。

它通过可覆盖多个国家的单一申请,为商标的国际注册提供了便利。

该系统由Wipo国际局管理。

国际注册从注册之日起为商标所有者提供10年的保护。 《 2019年商标法》第3节将“商标”定义为“任何能够以图形方式表示的标志,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

商标是八种知识产权(IP)之一。其他七种类型是专利,版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植物品种权,商业外观,地理标志以及在某些辖区的商业秘密。

如果商标用于识别服务,则通常称为服务商标。

知识产权法的目的是鼓励为消费者创造各种各样的“智力产品”。

它在有限的时间内授予所有者(这些知识产品的创造者)某些权利。

根据《 2019年商标法》第39条,保护期为自注册之日起10年,并可再延长10年。

新法案还授权注册服务商(根据第45条)和法院(根据第46条)在某些情况下撤销商标注册。

根据第48条,授予注册所有人的权利包括“专有权”来使用它,授权他人使用它并获得商标侵权的救济。

在侵权的情况下,注册所有人可以(根据第56条)寻求法院的禁令,损害赔偿,利润帐目,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判给额外损害赔偿。

在未来几个月中,我们可能会看到商标和知识产权申请的增加。实际上,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长拿督斯里·赛义夫丁·纳苏蒂·伊斯梅尔(Datuk Seri Saifuddin Nasution Ismail)早些时候提到了这一点。

根据新法律,商人可以将“无形材料”注册为商标,例如商品的形状,包装,声音,气味,颜色,全息图,位置和动作顺序,这些方式可以图形化显示以区分商品和服务。

对于当地企业家而言,在新法律下尽快注册其品牌权利确实是明智的,并且不要冒造假者和模仿者劫持其品牌权利的风险。

如Saifuddin所建议,马来西亚公司还应具有“保护和利用其商标的长期品牌战略”。

新法律对任何侵犯商标权的人处以严厉的刑罚,最高可处以100万令吉的罚款,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根据旧法,第一次犯罪的罚款仅为5,000令吉,监禁三年或两者兼施。

目前,得益于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法,许多马来西亚商标(品牌)已在全球舞台上声名大噪。

以下是示例(商品和服务)-生活调味料,Kawan食品,Munchy的饼干,Baba的香料,PappaRich餐馆,OldTown白咖啡店,Mamee快餐,Mister Potato薯片,Brahim的酱和酱,Beryl的巧克力,Secret Recipe店,与布朗连锁餐厅,鸡肉饭店,波尼亚和英属印度结婚。

根据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的数据,2000年只有1777个商标注册。

去年,这一数字攀升至34,566。根据新法律,声音和气味商标可能会将这一数字进一步提高。

修订MyIPO的《商标法和实践手册2003》以适应这一新法律将是及时的。

本文作者是检察长办公室的前联邦法律顾问,现为吉隆坡将战争定罪的基金会副主席


本文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反映《新海峡时报》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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