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服刑14年后仅几个月就试图在酒店中强奸游客-The Star Online

新加坡(安那):一名男子试图在新加坡希尔顿酒店的房间强奸一名游客后,在监狱服刑14年后才勉强服刑。

伊莎·艾哈迈德(Isa Ahmad)从乌节路的一家旅馆逃离后,于当天晚些时候跟随第二位女游客乘坐电梯前往附近的唐广场(Tang Plaza),抢走了她的手机。

这位54岁的新加坡人在星期三(10月23日)认罪,每项抢劫罪名成立,并企图加剧强奸罪。

法院获悉,伊萨此前曾因多次抢劫罪被定罪。

1994年6月,他被判处八年的矫正训练(CT)和12次中风。

CT是针对屡犯的监狱制度,通常不会因行为良好而获得三分之一的减免。最长期限是14年。

他获释后继续进行抢劫,最后一次于2002年10月被判处预防性拘留(PD)14年,最多可拐杖24次。

PD仅适用于30岁以上的屡犯。与CT相比,PD的监禁期更长,长达20年。

当他在2016年最终获释时,他没有学到教训,并于2017年3月12日针对这两名妇女。

艾莎曾在新加坡乌节大酒店担任管家,她发现第一位受害者是一名27岁的女性,她很诱人,并跟随她进入了新加坡希尔顿酒店。

他们进入同一个电梯,并使用她的钥匙卡,该妇女进入了房间所在的第十六层。

正当她大约在上午11.30进入房间时,Isa从后面抓住她,并用毛巾盖住了她的嘴。

两人挣扎着,他把那个女人的头发拖到床上。

然后,他用自由的手将枕头按在她的脸上,直到她无法短暂呼吸。

副检察官格里高利·甘(Gregory Gan)说,这名妇女设法踢了伊萨,当她能够讲话时,告诉他尽管有人一个人回到了房间,但她还是回到了房间。

艾萨大惊小怪,当他听到这个消息后便离开了房间,而那个女人提醒了酒店保安。但是在他们到达之前,他敲开了她的门,当她打开毛巾时,问她要毛巾。

她立即​​关上门,再次打电话给保安,并在下午12.50通知警察。她去了陈笃生医院,被发现受伤,包括右肘受伤。

当天晚些时候,下午5点30分,艾莎跟随一名48岁的女人在唐广场乘电梯,然后用第二条毛巾试图掩盖她的脖子和嘴巴来约束她。

她挣扎了,他设法拿走了价值约700美元的手机。电梯门打开时,那名女子冲了出来,不久后报警。

军官设法追踪了Isa的身份,并于第二天在新加坡乌节大酒店外将其逮捕。

星期三,民进党干部敦促地方法院法官杨永to呼吁发表报告,评估艾萨是否适合第二次PD,并强调他“对社会构成威胁”。

辩护律师苏迪普·库马尔(Sudeep Kumar)要求不要给伊萨(Isa)PD,并要求他的客户被判12年监禁。他还说,伊萨有勃起功能障碍。

Yeo法官呼吁就PD对Isa的适用性提出报告,Isa目前仍在还押中,预计将于11月12日被判刑。

新加坡希尔顿在一份声明中对《海峡时报》说:“我们客人的安全,保障和福祉至为重要,我们将继续尽一切努力确保所有做法和标准均符合严格的安全和安保规定。 ”

因强奸未遂而被定罪的罪犯最高可被判入狱10年,并处以罐头。

艾萨(Isa)已有50岁以上的年龄,因此不能被禁止。 –海峡时报/亚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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