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研究自杀未合法化的方法:部长-CNA

吉隆坡:一名部长周二(10月15日)表示,马来西亚政府正在通过总检察长办公室研究与自杀有关的法律的可能修正案,以解决全国范围内此类自杀案的数量日益增加的情况。

总理府部长刘维强在议会上说,对现行法律的审查,包括《刑法》第309条,需要详细研究并与若干利益相关者协商。

“所涉利益攸关方包括卫生部;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教育部;通信和多媒体部;青年和体育部;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消防和救援部门;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部;吉隆坡Befrienders;和马来西亚精神病学协会,”他在部长们的质询期间说。

他补充说:“这项研究不仅侧重于《 574刑法典》第309条关于未遂自杀的内容,还包括了第305条和第306条关于教be自杀未遂的内容。”

他说这是对巴基斯坦原住民国会议员Kevin Yii Lee Wuen提出的一个问题的回应,他想了解政府在修改《刑法》第309条以使自杀未合法化方面的最新进展。

Liew补充说,政府还在研究和比较在其他国家(例如英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和印度)犯下的类似罪行的法律,以研究这些国家采取的方法。

在回应Yii关于废除这些条款的时间长度的补充问题时,Liew表示政府已经准备了一份研究文件,分发给相关利益相关者。

他们的反馈将用于起草解决该问题的全面国家战略。

他说:“该法案自独立以来就存在,因此非刑事化的过程将需要一些时间。”

“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制定法律,不会将自杀未遂定为犯罪,而是寻求一种整体解决方案来帮助那些参与此类尝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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