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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一项公路运输法律要求所有进入马来西亚的外国车主登记参加车辆入境许可证(VEP),将于10月起执行。
马来西亚交通部在周四(4月25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VEP将由道路运输部门发布,可以通过“简单的三步行动”在线申请。
“只有VEP注册的车辆一旦生效,才允许进入马来西亚,”它说。
该部补充说,VEP的执行将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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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一阶段,所有通过Bangunan Sultan Iskandar和柔佛州Kompleks Sultan Abu Bakar进入马来西亚的外国注册车辆的VEP要求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该部表示。
“为了实施VEP第1阶段,可以在柔佛州新山的四个指定中心安装或收集VEP-RFID标签,这些中心是Gelang Patah Southbound RR; Plaza Angsana Open Carpark; Pandan RnR和Lima Kedai Toll Plaza。”
第二阶段将涉及马来西亚和泰国之间的入境点和陆地边界,而第三阶段将把VEP的执行范围扩大到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之间的所有入境点和陆地边界。
该部表示,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执行日期将“在适当的时候”公布。
所有尚未注册许可证的车主都会被提醒这样做。每辆注册机动车的VEP有效期为五年。
马来西亚 – 布鲁尼边境的VEP
公路运输部总干事Shaharuddin Khalid透露,该部门计划在马来西亚 – 文莱边境的四个海关,移民和检疫综合大楼实施VEP要求。
该计划的提案文件将于今年晚些时候提交给交通部长Anthony Loke,主要目的是放宽对进入马来西亚的外国注册车辆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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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VEP的要求能够在明年年初在这些地点实施,”他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申请VEP的司机将面临10令吉的一次性注册费,以便处理他们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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