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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将难民界定为“逃离战争,暴力,冲突或迫害并越过国际边界以便在另一个国家找到安全”的难民。
此外,1951年“难民公约”将难民定义为“由于有充分理由担心因种族,宗教,国籍,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身份而受到迫害而无法或不愿返回原籍国的人,或政治意见“。
像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马来西亚一直在向难民敞开大门。目前,超过80%的难民包括来自缅甸的难民,其余的来自也门,巴基斯坦和伊拉克等国家。
然而,一旦考虑到难民的社会经济福祉,仅有数字就不多了。
一个国家对待难民的态度是应该根据它们在其境内欢迎多少人,或者是多少努力将他们融入社会来判断?答案应该是后者。
马来西亚有趣的案例是,它向难民敞开大门,实际上它不是联合国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也不是1967年的“议定书”。
这意味着马来西亚缺乏管理难民的法律基础设施。它没有义务在就业和教育等领域提供这些服务。在文件方面,难民获得难民专员办事处的卡片仅仅意味着他们受到该方案的保护。
它不是官方文件,这意味着它绝不会降低驱逐出境的风险。由于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这种文件对难民的心理影响是(并且应该)足以激励支持为这些难民提供基本的合法权利。
事实上,在他们宣布2018年大选的宣言中,新当选的民联政府特别发誓要“批准1951年的国际难民公约”,以便逃离饱受战争蹂躏的国家并抵达马来西亚的难民得到适当的援助。 。
马来西亚尚未批准该公约。不批准它实际上意味着马来西亚的难民在技术上不被视为“难民”。只有难民专员办事处的卡,他们就被困在合法的炼狱中。
今年2月15日,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亚哥为难民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就业和教育的原因。
承认难民的国际议定书尚未得到批准,这一事实不应成为我们对马来西亚难民福利视而不见的借口。毕竟,如果罗兴亚穆斯林长期无法返回缅甸,会发生什么?
他们成为我们的人道责任。由于难民在马来西亚没有合法身份,无法正式工作,他们往往从事低收入的轻微工作,容易被剥削。
现在,必须在到期时给予信贷。 2017年3月,当时的执政政府国阵(Barisan Nasional)与难民专员办事处合作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允许罗兴亚穆斯林在马来西亚工作,获得临时工作许可证。
成功申请该计划的人员被安置在种植园和制造业的选定公司内。这个试点计划的缺点是它只对罗兴亚穆斯林开放。
本月,Mercy Malaysia在孟加拉国的Cox Bazar开设了第二家医疗机构,为罗兴亚人提供免费医疗和医疗咨询服务。这些努力应被视为在马来西亚更好地照顾难民的动力。
这听起来很简单,马来西亚公民和马来西亚难民之间的唯一区别是(缺乏)官方文件。后一群体,像我们一样,也寻求维持生计,为自己和家庭提供收入,赚取收入等。
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具有极大的象征意义,因为它记录了政府对照顾马来西亚难民的兴趣和认真态度。
然而,就目前而言,难民的立场充其量是模棱两可的。他们被允许进入该国而不是进入社会。从社会凝聚力的角度来看,这种悖论是不可持续的。
政府实际上被视为非法移民,可能会引起普通马来西亚人对这些难民的不满。
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将难民视为绊脚石,还是我们可能在没有经济贡献的情况下绊倒?
Syed Imad Alatas是一名FMT读者。
作者表达的观点不一定反映FMT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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