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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 马来西亚 人权观察今天表示,政府应立即废除允许未经审判拘留的法律。马来西亚内政部长Muhyiddin Yassin, 于2018年12月30日宣布 政府将修改而不是撤销“1959年预防犯罪法”和“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这两项法案都允许未经审判而被拘留,但未提供有关拟议修正案的细节。
“历届马来西亚政府都承诺废除不受审判的法律,允许不经审判而被拘留,只会屈服于马来西亚安全部队的压力,” 菲尔罗伯逊,人权观察亚洲副主任。 “马来西亚新政府应该不辜负其改革议程,一劳永逸地废除未经审判的拘留。”
该 预防犯罪法 再现了马来西亚臭名昭着的“内部安全法”(ISA)的大部分滥用条款,该条款于2012年废除。法律允许警方将嫌疑人拘留长达59天而不受司法监督。与国际检索单位一样,政府任命的委员会可以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拘留长达两年,可无限期延长,下令进行电子监控,并对行动和结社自由施加其他严格限制,而无需司法审查。
“允许政府任命的机构无需司法审查或审判即可无限期拘留,这是对严重虐待的公开邀请,”罗伯森说。 “预防犯罪法”创造了有利于酷刑的条件,并使嫌疑人有权质疑他们的拘留或待遇。“
该 “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 允许警方在未经法院授权的情况下将嫌疑人拘留长达28天,以处理一系列“安全罪行”。人权观察说,在最初的48小时内,被拘留者可能无法与律师及其家人联系,从而严重增加了虐待的风险。该法还取代马来西亚的证据规则,允许在安全审判期间使用其他不可接受的证据。过去的当局使用该法案的规定予以拘留 Maria Chin Abdullah当时的Bersih选举改革运动的主席,在Bersih的一次重大集会前一天晚上。她被单独监禁了11天。
“仅仅修改允许未经审判拘留的法律注定会导致未来的滥用,”罗伯森说。 “政府应该废除这些法律,并确保任何替代立法都能恢复根据国际公平审判标准对审前拘留进行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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