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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Wisma Putra)在今天与人权日联合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政府在人权方面采取的改革措施与马来西亚巴鲁同时进行。
它表示,政府对人权的关注将坚定地支持国内和国际交往。
它说,作为联合国的一员,马来西亚赞同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UDHR)所载的哲学,概念和规范,该宣言规定了所有国家所有人民的最低和共同的人权标准。 。
它表示,必须确保通过根据“联邦宪法”的基本原则与所有利益攸关方进行建设性接触来解决人权问题。
马来西亚政府非常重视其民间社会和国家人权机构的作用,并与他们开展了合作努力,以解决和制定对该国人权问题的政策回应。
为进一步加强该国人权价值观和规范的原则和实践,Wisma Putra表示,马来西亚认为,相互尊重和理解是创造和平环境的重要价值,这种环境是在不同信仰和文化的不同种族群体中培养善意所必需的。 。
它说,马来西亚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在弥合分歧和解决争端方面促进容忍,接受和更好的理解,以实现全球正义,和平与繁荣。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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