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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察成员于2018年11月27日在马来西亚雪兰莪梳邦再也的Seafield寺庙守卫。
©2018 Chris Jung / NurPhoto来自Getty Images
(曼谷) – 马来西亚 人权观察今天表示,政府应该重新考虑其取消暂停以前用来镇压异议的法律的决定。该 政府宣布 在2018年11月30日,内阁已经取消了对其中几项法律的暂停,包括1948年的“煽动法”,以应对最近在梳邦再也的一座印度教寺庙的骚乱。
“最近上任的政府承诺对人权做出承诺,不应该回到以前马来西亚政府用来扼杀异议的严厉法律,” 菲尔罗伯逊,亚洲副主任。 “政府应重新考虑其决定,这是改革之路上的一大步。”
最近上任的政府承诺承诺人权,不应该回到前马来西亚政府用来扼杀异议的严厉法律。
菲尔罗伯逊
亚洲副主任
马来西亚前国阵政府 多次使用1948年的煽动法 逮捕和起诉政府批评者。新政府签署了一份选举宣言,承诺废除该法律并修订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用于惩罚在线批评言论以及允许行政拘留的法律等法律。
10月11日,通讯和多媒体部长, Gobind Singh Deo宣布 内阁已同意暂停使用“煽动叛乱法”,等待废除。同样,马来西亚在11月8日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期间宣布其人权状况,政府已作出“坚定决定”,暂停使用“煽动叛乱法”,等待废除。
取消暂停的决定是没有根据的,并引起了人权问题。 11月26日对印度教寺庙搬迁的对峙,涉及一个晚上 骚乱和破坏 其中a 消防队员严重受伤,引起了严重的法律和秩序问题。但马来西亚有足够的法律来惩罚责任人,而不诉诸政府本身已承认应废除的法律。 “马来西亚刑法典”载有关于刑事集会和骚乱,刑事恐吓和煽动的广泛条款,这些条款足以涵盖11月26日所犯的各类罪行。
罗伯森说:“虽然马来西亚政府有责任防止暴力,但它必须这样做而不会依赖滥用立法。” “否则,马来西亚人民将重新受到过去违反基本人权的法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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