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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KAN NENAS(星际/亚洲新闻网) – 两名前往柔佛州家庭聚会的新加坡人因未经有效许可进入马来西亚而被罚款3,000令吉(985新币)。
Sessions法院法官Aizatul Akmal Maharani在星期五(11月16日)在移民拘留所的特别法庭承认犯罪后,对这两名21岁的男子处以罚款。
这两名男子并没有在10月20日凌晨时分在Bangunan Sultan Iskandar海关,移民和检疫大楼的移民柜台停留。
第二天,当他们试图通过检查站离开这个国家时,他们被抓了。
根据“1959/63移民法”第6(1)(C)条,两人均未获得有效的通行证或许可证进入该国。
根据该法案,最高刑罚是罚款10,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那些由律师代理的男子支付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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