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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马拉维) –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周一(4月9日)裁定,没有证据显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国家基金遭受了37亿美元的损失(48亿新元)。
法院还裁定,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证据不当。
拿督Nik Hasmat法官Nik Mohamad也表示,总检察长和马来西亚反贪腐委员会(MACC)先前已经表示,总理纳吉布拉扎克没有卷入涉及1MDB的丑闻
她在拿督斯里纳吉和马尔代夫国际理事会董事会的13名成员以及另外两名成员提出申请后,驳回前参议员穆罕默德埃扎姆莫哈末诺对涉嫌损失提起的诉讼由该公司承担
她还表示,Mohamad Ezam没有立场提出诉讼。在判决书中,她说法院认为Mohamad Ezam在其答辩书中表示,他不是1MDB董事会成员或股东,也没有在1MDB中拥有任何利益。
拿督尼克哈斯马特表示,法院也认定Mohamad Ezam的诉讼没有理由采取合理行动,而且诉讼很小,不便和滥用法庭程序。
“因此,法院罢免了原告对所有被告提起的诉讼,并命令原告向所有被告支付RM63,000的费用,”她说。
Najib先生于2017年7月12日提出驳回诉讼,理由是作为Parti Bebas Rasuah派对主席的Mohamad Ezam没有任何起诉地点提交诉讼。
除了被命名为第一被告的Najib先生之外,1MDB董事会成员还提出驳回诉讼的申请
在索赔说明中,Mohamad Ezam争辩说1MDB在高盛国际有限公司帮助下获得的65亿美元贷款应该存入公司账户。
他说,相反,被告过失了36.67亿美元的金额给未经授权的当事人。
他曾要求所有被告承担损失,并向美国马里兰州理工学院偿还36.57亿美元的利息,成本和法院认为合适的其他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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