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推出“企业责任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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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已提出对2009年马来西亚反腐委员会法案的修正案,该法令将使公司对其相关人员的腐败行为负责。修订内容载于马来西亚2018年3月26日在马来西亚议会提出一读的2018年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公司责任

公司责任条款仿照英国的“反贿赂法”。如果一个相关人士为了商业组织的目的而获得或保留商业活动或在商业活动中获得优势而腐败地给予任何满足,它将商业组织(包括马来西亚公司和外国公司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定为刑事犯罪。

“关联人”包括董事和员工,并可能延伸到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条例草案对商业机构施加严格责任,因为无论他们是否真正了解其相关人员的腐败行为,组织都可能承担责任。为了避免责任,组织必须能够证明他们有足够的程序来防止相关人员进行腐败行为。

如果商业组织犯罪,除非能够证明该犯罪未经其同意而实施,并且他们已经尽职尽责以防止犯罪行为,否则该等董事,高级职员和管理人员将被视为犯下同样的罪行。

潜在的惩罚是严厉的,可能是罚款不低于满意价值的10倍(如果能够被估价的话),或者1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有。

鉴于这些惩罚措施,商业组织和管理层将需要加强监督其相关人员的腐败行为。商业组织还应该重新审视他们的礼品和娱乐政策以及其他反腐败政策,以确保它们足够强大以使组织避免责任。

结论

这项条例草案旨在加强马来西亚的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商业交易引起的腐败。该法案还将促进马来西亚更好的公司治理和合规合规,要求公司在防止腐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们预计将会发布进一步的指导方针,商业机构将需要采取相应的程序以避免责任。商业机构在准备或修改合规政策时应考虑这些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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