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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财政部正在对一项适用于在线业务征税的机制进行研究
财政部长二拿督斯里约阿里阿卜杜勒加尼说,这项研究将考虑征税制度的必要性,其影响和适用性。
“与此同时,该部正在评估和监督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数字经济和相关收入的税收执行情况,”Johari在关于杨迪佩特苏阿贡苏丹穆罕默德五世皇室致辞的感谢动议
上周,Teo Nie Ching(DAP-Kulai)提出了通过包括Facebook在内的社交媒体网络对网上企业征税的可能性问题
早些时候曾有报道称,谷歌和Facebook上的在线企业提出了一项提案,两家公司都控制着该国数字广告支出的70%。
该提案引起副总理拿督斯里艾哈迈德扎希德哈米迪博士的注意,他表示将把这件事提交给内阁。
约哈里说,目前没有对这两家巨头公司主办的广告实行征税制度
他说,该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只允许在这里设立永久性机构。
“Google和Facebook并非马来西亚的永久性公司,尽管他们在这里设有办事处。
“然而,如果两家公司都要宣布他们的收入,我们可以对他们征税,没问题
“尽管如此,要确定他们的收入(税收目的)并不容易,因为这些公司是在海外设立的。”
约哈里说,与几个国家不同,马来西亚不会强制实施强制这些公司纳税。
“我们是开放的(对商业友好),这样的举动(实施制裁)不会因为对消费者的影响而实施
“我们可以修改法律(解决征税问题),但需要时间,因为我们需要符合国际法。”
与此同时,在商品及服务税(GST)方面,2016年共收回410亿令吉,其中200亿令吉已作为纳税申索归还
至于2017年,Johari表示政府设法收取了440亿令吉的GST和220亿令吉的赔偿金。
Syed Umar Ariff,Rohaniza Idris,Idris Musa,Luqman Karim,Nur Lela Zulkipli和Siti Nur Mas Erah Amra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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