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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注意:马来西亚最高法院于2月27日裁定穆斯林公民不能在四名穆斯林变身的基督徒希望在其国民身份证上得到合法承认的情况下提出上诉后,未经伊斯兰教法院同意转而信仰其他宗教。判决书称,虽然该州的伊斯兰法院没有任何转换规定,但可以暗示转换的管辖权。
02/27/2018马来西亚( UCA新闻) – 马来西亚最高法院于2月27日裁决,穆斯林公民不得在没有伊斯兰教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转为其他信仰。
在砂拉越州古晋的法院外,当地四名穆斯林呼吁民事法庭取消其作为穆斯林的地位,因为他们接受了基督教。
四人之一是穆斯林,三人是皈依伊斯兰教的人 – 希望法院命令政府将他们从伊斯兰教中释放出来,并通过他们的身份证件将他们的身份改为基督教。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伊斯兰教”印在身份证持有人照片下方,也称为MyKad。这是为了帮助执行只适用于穆斯林的伊斯兰教教法。
判决结果之后,四人的主要倡导者巴鲁比安的儿子约书亚巴鲁说,虽然“不是我们希望的决定,但是现在,关于叛教问题的僵局或僵局已经破裂”。
“法院裁定,虽然它同意该州的伊斯兰法院没有任何关于转换或转出的规定,但可以暗示转换的管辖权,”他说。
“这个决定似乎表明民事法院管辖权的双重标准和[the federal constitution]的解释。”
他指的是同一法院今年1月作出的一项决定,即宣称伊斯兰教法院的权力有限,即使他们涉及穆斯林,民事法庭也是最终的仲裁人。
在这种情况下,坐在古晋的联邦法院的五人小组一致裁定民事法院不能为这四人提供救济,因为他们没有管辖权来判定叛徒案件。
这四人在向最高法院上诉时表示,伊斯兰教法庭无权根据州法律来判定叛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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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ICC区域经理Gina Goh,请联系通信协调员Olivia Miller: press@persecut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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