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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央行(BNM)通过提高伊斯兰教治理的标准,以信仰为基础的伊斯兰财务管理制度,今天管理的资产估计达到2.6万亿美元(10.6万亿令吉),到2025年有可能上升到5万亿美元。
马来西亚拥有世界上最有组织,最先进的伊斯兰教治理框架(SGF),并通过2013年全面的伊斯兰金融服务法案和2002年发展金融机构法案以及强有力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完善了立法。
基本原理是简单有效的伊斯兰教治理为伊斯兰金融体系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确定性,完整性和信心,从财政部到监管机构,标准制定者,市场参与者,投资者和客户。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模仿马来西亚模式的事实凸显了国行对SGF政策的成功。
国行根据我在过去三十五年的历任行政总监的经验,回避自满情绪,并一直寻求方法,以国际最佳实践为基础,以创新为先导,以创新为先导。毫不奇怪,像丹斯里医生Zeti阿赫塔尔阿齐兹曾经定期被环球金融 全球金融定期投票,由于其国际声誉和她的决心,以维持独立的国家银行作为金融监管者和货币政策监管者。
她的继任者丹斯里·穆罕默德·易卜拉欣(Tan Sri Muhammad Ibrahim)跟随了她的脚步,最近几周主持了伊斯兰金融SGF职能的两个重要发展,这将对全球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国行推出市场咨询征求意见稿,阐述了银行对伊斯兰金融机构(伊斯兰金融机构)治理的监管要求。该咨询上周结束。
根据国行的说法,“这些建议”“试图加强国际金融机构内执行伊斯兰教治理的有效性,主要是通过加强对伊斯兰教治理的监督问责和提高内部控制职能的质量。伊斯兰教的治理是伊斯兰金融体系稳定的组成部分。一个健全的SGF的制度化加强了公众对国际金融机构的目标,管理和业务运作的信心“。
国行于2011年率先在国际金融机构引入SGF,为支持马来西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
这符合促进端到端回教遵守的监管目标。尽管如此,伊斯兰金融业务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以及最近在治理,合规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政策发展,都需要进一步加强现有框架
其中包括将伊斯兰教治理考虑因素与国际金融机构的业务和风险战略紧密结合;加强执行伊斯兰教管理的董事会和其他关键机构的监督责任;重塑伊斯兰教委员会的组成和作用,以加强伊斯兰教教义决策的质量或通报国际金融机构决策的建议。修改后的提案一经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在马来西亚的所有国际金融机构生效。
国行在1997年5月率先在监管机构层面设立了集中的伊斯兰教法咨询委员会(SAC),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确立了游戏规则,
2009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案加强了国家咨询委员会作为该国伊斯兰金融最高权力机构的角色,该机构的成员由马来西亚君主从伊斯兰教专家和行业从业者中任命
虽然沙特阿拉伯和土耳其等主要市场尚未效仿,但这种集中的SAC模式是许多国家监管机构的行业标准。
卢森堡甚至在一个阶段考虑成立这样一个理事会,以求将公国化为欧洲伊斯兰金融中心,特别是苏库克和投资基金。
穆罕默德于12月12日主持了晚宴,纪念SAC成立20周年,并承认理事会前任和现任成员为马来西亚的伊斯兰金融发展做出贡献
他利用这个机会介绍了最近可能成为SGF栏的定义,宣布国行将使吉隆坡 – 马来西亚最近推出的认证回教教练(CSA)和认证回教教育执业者(CSP)伊斯兰金融问题回教协会顾问“是伊斯兰教委员会委员任命和重新任命的先决条件。这也适用于伊斯兰金融机构的主要伊斯兰教工作人员,包括伊斯兰教的窗户。“
穆罕默德说:“目的是确保伊斯兰教的顾问和人员具备跨越法律,财务和税务等各个学科的必要知识。遵守的时间表将在稍后决定。“
上述SGF的举措表明,国行通过深化能力塑造和培养优质伊斯兰教教育人才的承诺,通过持续教育,有效提升回教事务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IF教育领域的能力。这些是大胆的举措。
穆罕默德认为,“伊斯兰教意见中的有争议的分歧是一个给定的,但它不能阻止我们,而是通过辩论和讨论来解决,以期找到真相和正义”
作家是一位独立
伦敦的经济学家和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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