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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一家法院昨天指控新加坡籍的詹姆斯·攀华(James Phang Wah)
阳光帝国创始人彭氏,58岁,因为新加坡最庞大的庞氏骗局而声名狼借,对两项违反马来西亚“银行与金融机构法”的指控不服罪
在马来西亚,据称他曾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犯下罪行,同时协助其多级营销公司Sunshine Empire的马来西亚分公司。
检察官Alvin Ong告诉法院,这项计划据信已经累积了2亿3000万令吉(7,600万新加坡元),2013年由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下没收了2千万令吉法
一经定罪,每项针对Phang的指控最高可被判入狱10年及/或最高罚款RM10万元。每一笔钱都被定为100万令吉。
辩护律师Shah Rizal Abdul Manan说:“在新加坡被监禁期间,被告已经失去了收入来源,并且视力和听力有着健康问题。”
本案下一次提及是在1月26日。对Phang的两起指控涉嫌于2006年7月14日至2006年10月17日期间在2006年10月18日至2008年4月4日期间在吉隆坡Sunshine Empire的两处发生
Phang于2011年12月开始在新加坡服刑,在九年徒刑和六万元罚款
据警方消息,他星期三被释放,并被引渡到马来西亚,引渡协议。
2009年3月,阳光帝国被指控在马来西亚接受没有有效许可的公众存款。其马来西亚附属公司由导演莫哈末阿兹兰Azman代表。该公司承认有罪,并于2010年6月被罚款2百万令吉。
2010年,新加坡法院判处彭的妻子Neo Kuon Huay伪造支付凭证6万美元,而阳光帝国董事Jackie Hoo Choon Cheat被判处7年徒刑
去年八月,胡某在马来西亚被控犯有同样的罪行,他被释放出新加坡监狱
彭氏阳光帝国已经向新加坡人出售了26000多套“生活方式套餐”,承诺投资回报率高,近1.9亿美元被公众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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