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_1]
Emir Zainul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警告说,有些人或公司利用伪造的放贷许可证进行非法的放贷活动,据称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
“这些诈骗分子的目的是欺骗公众,使他们相信他们是有钱的放债人,并引诱公众为贷款的各种目的(如行政开支,印花税和法律费用)支付首笔款项。”在声明中。
国行表示不发放贷款许可证,并解释说,放贷业务实际上受1951年“放债人法”管辖,由城市居民,住房和地方政府管理
因此,市民应提醒任何声称获得国家银行特许的人士或团体。
中央银行补充说:“他们(公众)应参考根据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管理的法律许可或批准的机构名单,然后再进行任何业务或投资交易。”
为进一步调查新的做法,国行要求所有金融骗案的受害人向马来西亚皇家警方提出报告
[ad_2]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