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I:马来西亚在商业监管改革方面的成功

吉隆坡:尽管马来西亚在世行“2018年营商报告”中下滑了一档,但被誉为“在商业监管改革中取得成功

马来西亚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24位

一些成功单位包括通过新的“2016年公司法”加强了对信贷的获取。

在通过更大的企业透明度保护少数股东投资者方面也有所改善

马来西亚是保护少数股东投资者的第四好国家

巴生港改善基础设施也被注意到,改善措施已经减轻了码头的处理流程,并促进了进出口流程。

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长拿督斯里穆斯塔帕·穆罕默德说,自从15年前开始这些排名以来,共进行了23次改革

“这些改革强调了马来西亚减轻监管负担的承诺,以确保我们的法律将特别鼓励中小企业(SME)。”他在一份声明中说,

他还注意到改进的余地

例如,在“开始业务”指标下,“1965年公司法”去年全面彻底改革

过去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并入程序复杂化的若干要求已被删除

“该法已经现代化,现在符合全球标准

“但是,这些改革在报告中还没有得到承认,因为这些措施仅在2017年上半年才实施,因此没有产生切实的成果。”

同样,注册财产和执行合同指标也有进展

穆斯帕帕警告说,排名略有下降,表明其他国家已经以更快的速度成功实施更深入的改革

“我们需要做更多的努力,推动进一步改革,以改善我们的业务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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