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洗钱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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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一名三十一岁男子今日被控在议会法院,其中五项涉及洗钱金额超过十万令吉。

Gulshendeep Singh穿着一件红色的衬衫和牛仔裤点点头,当法官Hasbullah Adam之前读了这些指控

去年1月至8月间,Gulshendeep据说从5家餐馆的非法活动中获得了113,922.60令吉

“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所得款项法”第4(1)(b)条所述的罪行,判处最高15年徒刑,罚款不低于5倍的收益价值,或500万令吉。

在另一届议会法庭Gulshendeep被控非法在去年9月1日晚上10点半左右非法储存1,450公斤液化石油气(LPG)的卡车在旺旺王储山别墅前面。

他被控在1961年“供应品管制法令”第21条下,以可疑的方式拥有控制用品。

副检察官穆罕默德·阿纳斯·马哈德尔被起诉,而被告则由Ikmal Shafiq Mohd Azmi代理

这两个法庭的保释金分别为5万令吉和3万令吉,每个案件有一个保证金,待10月2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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