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拉姆:一名16岁的男孩在SEA Games足球决赛后承认起飞和投掷鞭炮上周二马来西亚与泰国的比赛
星期四,这位少年在裁判司司长Sarulatha在这里向他发出指控后作出了这一请求。
他被指控在他下面的座位上放下两把小球形的鞭炮,危及其他观众。
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条所述罪行于8月29日晚上10时50分在体育场Shah Alam举行。
他面临最高七年徒刑,定罪时最高罚款十万令吉或二人。
但是,这项案件的判决将在另一个日期交付,等待福利部的行为报告。
保释金设定为3,500令吉,一个保证金和10月10日固定重新提起。
副检察官Nurul Huda Ramli在少年无人任职时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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